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本报告。
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等六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13年1月1日起至 2013年12 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务院扶贫办网站(www.cpad.gov.cn)查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务院扶贫办信息中心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北街1号,邮编:100028,电话:010-84419752,电子邮箱:(xinxigongkai@cpad.gov.cn)。
一、概述
2013年,国务院扶贫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条例》规定和国务院有关要求,紧密结合扶贫开发工作实际,围绕我办重点业务工作,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组织建设。根据有关人员变动情况,调整充实了办信息化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结合办宣传工作实际,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优化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等栏目,进一步明确了办内部门工作职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国务院扶贫办出台了《国务院扶贫办新闻宣传管理办法》,对新闻采编人员进行了培训,明确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程序,确保报送信息的真实性和时效性;加强了对国务院扶贫办网站信息发布的监管,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做到在信息生成、信息审核、信息发布各环节中把住关、把好关,确保信息发布“零差错”;明确信息审查机构,落实审查职责,责任落实到人,做到审查工作有领导分管、有部门负责、有专人实施。建立了重要信息责任制度,确保信息渠道通畅和发布的及时性;建立了网络应用安全监测平台,形成了系统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确保国务院扶贫办门户网站良好运行。
(三)主动公开办重点工作。我办对2013年部门预算和2012年度部门决算等信息及时予以公开;在我办门户网站上及时公布了纳入《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十二五”规划》的贫困村名单、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连片特困地区片区县名单、国务院扶贫办2012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和2012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扶贫项目县、村名单等社会关心的内容,公开内容详实、格式规范,并加强公开后的舆情监测,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3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2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
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中,工作动态类信息71条,占58.2%;政策法规类信息1条,占0.82%;社会扶贫类信息5条,占4.1%;国际合作类信息4条,占3.28%;扶贫资金管理类信息3条,占2.46%;人事管理类信息1条,占0.82%;统计信息类4条,占3.28%;规划计划类信息11条,占9.01%;其他类信息22条,占18.03%。
(二)不断拓展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
1. 2013年,国务院扶贫办网站紧紧围绕扶贫开发重点工作任务,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开设“集中连片扶贫攻坚系列报道”等热点专题专栏9个,“习近平主席和秘鲁总统乌马拉见证中秘减贫合作备忘录签署”等近20条头条新闻。对19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扶贫资金审计情况等公众关心的问题进行专题报道,将重要的信息在网站“公告栏”中予以发布,扩大了宣传影响,增强了宣传效果。
2.新闻发布会。2013年,国务院扶贫办组织召开了 3次新闻通气会,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和公众通报有关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国务院扶贫办未收到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当面申请,未收到信函、传真等形式申请。“国务院扶贫办网站”未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电子邮件及网上申请。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国务院扶贫办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费用或减免费用情况。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国务院扶贫办没有因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
2013年,国务院扶贫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同时还存在着网上服务互动功能有待进一步完善、互动交流内容有待丰富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2014年国务院扶贫办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调查研究。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形势、新情况,开展调研,分析解决新问题,学习借鉴其他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努力把握工作规律,努力探索和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律,提高工作水平。
(二)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完善扶贫办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扩充在线办事项目,为公众提供有针对性的网上信息服务,打造我办与公众直接交流的平台。
(三)加强监督检查。定期开展考核评估,推动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将各项制度落到实处。以国务院扶贫办门户网站为主渠道,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手段,扩大群众参与和监督,进一步提高扶贫开发工作的透明度。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