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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稳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座谈会在京举行

发布时间:2026-04-17 来源:秘书处 浏览:31次

会议现场

2026年4月15日,由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主办、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医疗保障专业委员会承办的“积极稳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座谈会”在北京江苏大厦举行。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郑功成出席并讲话。来自国家医保局相关司处负责人和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研究院、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中国人民大学、首都经贸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南开大学、中山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大学、浙江财经大学、广州医科大学、华南农业大学等单位的20多位专家学者参加本次研讨会。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兼医保专委会主任、中山大学教授申曙光主持会议。

郑功成发言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郑功成指出,基于我国人口老龄化具有规模超大、速度超快且同时伴随快速高龄化、少子化等多重变化叠加的超常规性,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具有必要性、重要性、紧迫性,中办、国办正式印发《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标志着我国长期护理保险由地方试点探索迈入全国统一建制新阶段,这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破解“一人失能全家失衡”难题的关键性制度安排,也是社会保险体系建设走向完备的关键举措。这个顶层设计方案明确了该制度的社会保险性质,打破了城乡分割、身份差异的格局,以统筹城乡、覆盖全民为目标,采取用人单位或政府和参保者缴费负担各半的筹资方式,原则规范了制度应有的基本内容,既能为需要护理的失能失智群体提供社会化照护保障,推动居家、社区、机构养老协同发展,也能为养老服务产业注入稳定资金,提振社会投资信心。他强调,推进长护险制度建设必须在中央出台的顶层方案指导下,坚持目标导向和统一规范,坚持与中国国情保持适应性,在尊重地方试点实践的同时,要避免各地自行其是和制度碎片化问题,确保全国制度框架统一、起点公平、规则一致。同时,还要加快长护险立法进程,通过修订《社会保险法》或制定专门法规,为理性建制、定型发展提供法律依据和法治保障。他要求,学会及医保专委会要聚焦长护险立法与护理服务体系完善等重点方向,持续跟踪实施进展,深化理论研究与实践总结,为推动制度更好适配我国国情与文化传统,助力把这项民生工程打造成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优质工程继续作出应有贡献。

雷雯发言

国家医保局待遇保障司长期护理保险处处长雷雯向与会者介绍了《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等文件的基本内容。

李淑春发言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医保专委会顾问李淑春指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相较传统社保实现两大突破性创新,具有里程碑意义。一是实行全民一单制覆盖,打破身份、城乡界限,彰显制度公平普惠,是社保制度重大跨越;二是首次明确“量能筹资”理念,打破固定缴费模式,缴费与收入挂钩,契合社保公平原则。同时,她对该制度在农村落地实施表示担忧:一是农民身份界定模糊,标准不够清晰;二是城乡缴费档次差异较大,难以精准适配农村居民实际承受能力;三是需统筹兼顾制度统一性与农村实际情况,同时还要确保筹资足额到位、平稳运行。她建议国家出台农村专项指导方案,简化参保流程、强化宣传,兼顾公平性与实操性,避免“一刀切”。

申曙光发言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兼医保专委会主任委员、中山大学教授申曙光围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提出五大关键问题:一是缴费与参保,认为获得感比缴费水平更为重要,应加强宣传引导、完善正向激励,着力解决农村地区服务可及性不足、群众参保意愿不强等问题;二是保障水平,坚守保基本定位,清晰划定保障边界,同时大力发展商业护理保险与普惠长护险,构建多层次保障体系;三是基金监管,借鉴医保、养老保险监管经验,实行严格监管,严防基金欺诈与滥用,守牢基金安全底线;四是服务供给,强调服务重于资金,应将服务质量与供给能力作为制度可持续的核心,强化部门协同,依托基层医疗机构拓展服务网络;五是评估体系与人才队伍,着眼长远加强人才培养,重点补齐基层和农村服务人才短板。他建议系统总结多年试点经验,从管理与实操层面提炼规律,为长护险全国推开提供实践支撑,确保制度行稳致远。

鲁全发言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鲁全表示,我国建立全国统一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已引起欧洲学界高度关注,既彰显了我国民生保障的责任担当,也为全球社会保险改革提供了新的经验。他认为,制度落地需健全动员与参保机制、加快立法明责确权,缴费评定可转向家庭视角并支持代际缴费,待遇支付应从侧重机构转向支持实际服务,将居家照护、邻里互助等纳入保障,同时统筹处理好与残疾人津贴、养老补贴等政策的关系,构建普惠与特惠相结合的分层保障体系,采用全国统一标准加地方补充的双层架构稳妥实现试点并轨,并建议开展三年跟踪评估、总结典型经验,推动制度成熟定型,为全球社会保障治理贡献中国方案。

发言(左至右:顾海、朱铭来、毛瑛、陈文、孙立群)

南京大学教授顾海指出,我国长期护理保险经过近十年地方试点,推进全国统一标准已势在必行。他认为需重点关注四大核心问题:一是统一评估、支付标准后,保障人群范围可能发生变动,需做好精准测算与评估;二是中度失能、重度残疾老人扩围需求迫切,但受基金规模限制,需研究分阶段扩围路径;三是“现金+服务”混合支付模式效果更优,需总结推广扬州等地实践经验;四是城乡实施效果差距明显,农村地区有其特殊性,需加强专项研究、完善差异化政策。他建议,应系统评估试点经验,以实证数据支撑政策细化,推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从统一框架向精准高效运行转变。

南开大学教授朱铭来指出,长期护理保险全面落地需破解四大实操难题,筑牢制度运行根基。一是参保机制难题,建议将其与居民医保捆绑缴费,明确灵活就业及新业态从业人员参保方案,强化宣传引导,扭转年轻群体“用不着就不参保”的认知。二是基金可持续难题,在推行退休人员缴费的基础上,建立中长期准备金制度,定期评估基金运行,避免待遇调整困境。三是标准统一难题,加强民政、残联等多部门协同,整合失能评估及服务标准,杜绝政策冲突与资源浪费。四是信息系统与经办管理难题,打通与医保系统的数据共享,规范商保经办交接流程、统一数据标准,强化监管以保障服务连续性。

西安交通大学教授毛瑛指出,长期护理保险在西部欠发达地区推进过程中,面临着筹资压力大、照护需求高、服务供给薄弱、服务边界不清等多重现实困境。西部农村高龄、空巢、失能老人相对集中,照护需求十分迫切,但护理服务队伍专业能力不足、服务供给总量短缺,且医疗护理、养老服务和长期照护之间的边界模糊,在实践中容易出现服务越位和缺位并存的情况。她建议,国家层面尽快明确长期护理保险服务范围和标准,同时充分考虑西部经济发展实际,在筹资上给予适当倾斜支持,并积极探索随迁老人跨区域享受照护服务的有效模式,破解“农村空心化”带来的居家照护难题。

复旦大学教授陈文指出,为推动长护险从制度框架落地为高效可及、惠及群众的实操模式,需着力补齐两大关键短板。一是补齐照护服务供给短板,重点关注农村地区发展失衡问题。当前城市照护资源持续完善,农村在机构布局、人员配置、统筹规划等方面仍显薄弱,社会资本参与积极性不足,亟需多部门协同发力,强化资源统筹与政策扶持。二是健全保险支付与服务价格协同机制。目前国家层面已明确长护险待遇支付比例与限额,但服务收费、定价标准等配套体系仍不完善。需加快完善相关政策,加强部门联动,明晰服务定价、准入及监管规则,确保支付标准与实际待遇相匹配,切实保障参保群众权益。

国新健康研究院原院长孙立群指出,长期护理保险在制度建设过程中需关注三方面问题:一是筹资与需求匹配不足,当前筹资水平有限,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失能照护需求,且城乡居民参保意愿不强、逆向选择风险较高,需防范相关传导性压力。二是基金风险防控与兜底责任需明确,长护险以市级统筹起步,随着失能人员增多、照护成本上涨,基金压力逐步加大,需从法律层面明确财政兜底机制。三是保障层次较为单一,无法满足群众多样化、差异化的照护需求。她建议,参照基本医保加惠民保的成熟模式,构建基本长护险加补充长护险的多层次保障体系,持续提升制度的公平性、可持续性和综合保障效能。

发言(左至右:王震、范阳东、翟绍果、王宗凡、戴卫东)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王震指出,长护险所保障的失能风险具有滞后性和概率性,导致年轻群体、非失能人群受益感知不强,逆向选择问题较为突出,加之居民医保参保征缴压力较大,需提前做好研判应对。他认为,长护险制度涉及采用统一费率,彰显了全民共济、责任共担的核心理念。建议在制度实施时加强政策解读和正面宣传,普及代际共济、社会互保理念,提升公众认同感和主动参与意识。同时,完善与医保捆绑参保机制,扩大制度覆盖面,优化筹资、待遇、经办、监管全链条配套政策,兼顾公平与效率、激励与约束,防范制度运行风险,为长护险全面推开、平稳运行筑牢基础。

广州医科大学教授范阳东指出,从制度长效运行和全民覆盖目标出发,可探索实行长护险强制参保,进一步稳定制度运行基础。结合广州试点实践,他建议,在全国推广过程中,应推动照护服务供给与支付方式多元化,同步健全监管机制;强化部门协同,完善长效政策支持,规范照护服务市场有序发展。在保障体系建设上,要坚持政府主导,兜牢基本保障底线,统筹发展商业护理保险,通过顶层设计构建多层次长护保障格局。此外,还需进一步明晰基本长护保障边界,推动街道养老机构、二级医疗机构转型融入长护服务体系,加强与医保、养老等相关制度的衔接协同,持续提升制度整体运行效能。

西北大学教授翟绍果指出,我国长期护理保险正处于试点深化阶段,制度框架、保障范围、筹资机制、服务供给、管理经办等方面仍需持续完善。他建议,加快统一失能等级评定标准,细化服务项目清单,提升经办管理专业化水平;建立个人、单位、政府合理分担的动态筹资机制,夯实基金长期平衡基础;大力发展居家社区护理服务,推动机构护理规范化、连锁化发展,加强护理人才队伍建设。同时,要强化护理服务与医疗、养老、救助等相关制度的衔接,运用数字化手段提升监管和服务效能,健全风险防控体系,稳步推动长护险制度从局部试点向全国统一实施迈进,切实减轻失能家庭照护负担。

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研究院研究员王宗凡指出,应立足我国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现实国情,着力破解当前试点中筹资责任不清、待遇享受不便、服务供给不均、区域差异明显等突出问题。他强调,完善长护险制度须坚持保基本、兜底线、广覆盖,合理划定保障范围与待遇标准,优先保障重度失能人员基本护理需求。同时,健全多渠道筹资机制,明晰个人、用人单位及财政分担比例,探索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筹资调整机制,提升基金统筹层次与抗风险能力。此外,要持续优化经办服务,简化申办流程,推进“一站式”结算与异地直接结算;强化护理机构准入、评价和退出管理,健全服务质量监管体系,推动护理服务标准化、专业化。

浙江财经大学教授戴卫东指出,长期护理保险的核心是破解失能人员长期照护难题,制度建设应坚持定型化、政策稳定化、运行可持续,避免碎片化发展与区域试点差异过大。他建议,加快统一全国失能等级评估标准并推动结果互认,筹资层面坚持多元共担、合理确定缴费标准且对困难群体予以扶持,服务供给上重点发展居家与社区护理、补齐基层短板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同时强化基金监管与绩效评价、加强与养老、医疗等相关制度衔接,形成政策合力,扩大覆盖面、提升保障水平,实现老有所护、残有所助。

发言(左至右:吕学静、陈诚诚、马颖颖)

首都经贸大学教授吕学静指出,长期护理保险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制度安排,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她建议,筹资上构建稳定可持续渠道,合理划分个人、单位与政府责任以增强基金支撑能力,服务体系上加快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护理服务网络并加强护理人员培训,同时运用大数据等智能化手段优化经办服务、简化流程,健全全流程监管机制保障基金安全,推动长护险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切实增强老年人、失能群体及其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北京科技大学副教授陈诚诚表示,我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已从试点迈入全国统一规范新阶段,整体呈现公平、适度、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发展导向。她提出,制度落地关键在于厘清保障边界,明确保障对象、内容与水平,现阶段重点保障重度失能人群,未来逐步向中度失能、失智人群扩围,保障内容上需统一服务目录、划分医疗护理与生活照料界限,避免与医保待遇重叠或缺位,保障水平坚持保基本、合理确定支付比例。她建议,在总结试点经验、借鉴国际做法基础上制定全国统一的制度转轨策略并给予地方调整空间,加强部门协同、推动信息共享与结果互认,关注边缘群体保障、完善制度衔接,持续优化评估标准与服务项目,提升政策精准性,确保制度平稳落地、高效运行。

华南农业大学副教授马颖颖指出,推进长期护理保险需重点破解制度衔接、评估机构准入、失智人员照护三大难题。她建议,推动长期护理保险与医保、医养结合、安宁疗护、残疾人护理等政策在制度层面有效衔接,强化部门协同;整合失能人员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残疾人护理补贴等相关资金,统一失能评估标准并实现信息共享,联合开展护理人才培养。在评估机构准入方面,制度建设初期可在从严准入的前提下设置过渡期,支持医疗机构、商保机构参与,落实利益隔离与全程留痕,并培育独立评估机构。同时,要重视失智人员的照护需求,提升照护服务的专业性与可及性,统筹解决公费医疗群体的参保问题,推动制度更加公平普惠。

张西凡发言

国家医保局待遇保障司副司长张西凡对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及时组织这样的专题座谈会和与会专家学者建言表示衷心感谢,表示将认真吸纳专家意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政策、指导地方落地,同时希望学会与专家学者们持续开展前瞻性、实践性研究,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共同办好这项民生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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