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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维刚接受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经济之声《财经态度》采访

发布时间:2026-01-26 来源:财经态度 浏览:72次

按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1月15日对外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年金工作的意见》,提出扩大企业年金制度覆盖范围、简化建程序等举措。1月16日,我会副会长、浙江大学共享与发展研究院研究员金维刚应邀接受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采访,并对此进行解读。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什么是企业年金?对于参加的职工来说,目前可以享受什么样的优惠?对退休后的养老有什么样的帮助?

金维刚:企业年金是一种补充性的养老金。在我国改革开放初期就已明确提出,要建立企业补充性的养老保险,这是1991年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改革的决定里明确的发展目标。2004年出台了有关企业年金的实行办法,把过去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更名为企业年金。对于职工来说,除了参加国家法定的基本养老保险之外,通过所在企业建立企业年金,能获得补充性的养老金来源,对退休后提高养老保障水平很有收益。而且企业年金是国家倡导建立的,能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记者:您觉得我们怎么理解企业年金在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当中的定位?

金维刚: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是指建立由国家法定的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发起建立的补充性年金(作为补充养老金来源),以及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指导性文件、现已在全国推行的个人养老金制度(第三支柱)构成的体系。企业年金在其中的定位是补充养老金的重要渠道,由企业和职工共同缴费建立,能整体提高企业职工退休后的养老保障水平,让职工除了基本养老保险的法定养老金外,还能获得补充养老金,对未来养老生活很有作用,能提高养老金待遇水平和养老生活质量,对职工个人非常重要。

记者:此次意见的出台,您认为是基于怎样的背景?相关措施又释放出了怎样的明确导向?

金维刚:从企业年金制度发展情况来看,整体发展比较缓慢。该制度1991年提出,后来一些企业陆续建立了企业补充养老保险,2004年当时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出台了企业年金实行办法,但经过二三十年发展,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总体数量仍较少。截止到2025年9月末,全国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总数只有175100家,与我国数以千万计的企业总量相比很少;覆盖职工只有3332万人,占整个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到10%,大多数企业职工没有企业年金。针对这一问题,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扩大企业年金覆盖范围,此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财政部联合出台文件,主要是为了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精神,解决企业年金发展缓慢、覆盖率低的问题,推出改革举措,促进更多企业建立企业年金,惠及更多企业职工。

记者:意见鼓励经济负担能力较强的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较高比例或者额度缴纳企业年金,经济负担能力有限的可以先从低缴费比例或者额度起步,然后再逐步提高。这种可高可低、逐步提高的安排,您认为是出于什么样的考虑?

金维刚:这主要考虑到企业年金是企业自愿建立的,不像国家基本养老保险那样法定带有强制性。企业的发展情况各不相同,有的经济效益好、缴费能力强,有的经济效益差、缴费能力弱。所以在缴费方面给予一定弹性和空间,允许企业根据自身经营发展情况、职工规模和缴费承受能力,确定合理的缴费比例,可高可低自主选择。效益好、缴费能力强的企业,可按国家政策规定的更高比例或上限缴纳;经营水平一般、筹资能力有限的企业,可从低缴费比例或额度起步,量力而行,将来经营状况好转后再逐步提高到国家规定的缴费上限标准。这样的安排符合实际,也便于企业选择合适的缴费方式。

记者:在降低参保成本、简化操作方面,意见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了哪些更有可操作性的路径?会如何有助于提升中小微企业参与的积极性?

金维刚:如果建立单一的企业年金计划,对企业的要求较高,企业要负责年金管理,包括委托专业机构投资、受托、账户管理等,会增加企业管理成本。对于中小微企业来说,可选择参与年金集合计划,而非单一企业计划,无需单独管理。年金集合计划是由负责年金经营管理的金融机构等相关机构发起设置的,适合企业参与,能简化企业管理流程、降低管理成本。同时,现在也在探索推行集合计划的简易程序,让企业建立或参与企业年金计划的手续更简便,更便于中小微企业参与,从而提升其参与积极性。

记者:对于职工最关心的钱怎么领的问题,企业年金在领取方式和权益保障方面,有哪些是需要重点了解的规则?

金维刚:按照2017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企业年金办法(包括早期试行办法),企业年金主要在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后领取,可选择一次性领取、分月领取或分次领取,具体方式由职工自主选择。需要注意的是,一次性领取的话,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会较高,因为领取数额大,按个人所得税规则需缴纳更多税款;分次领取每次数额相对有限,缴税较少;分月领取缴税最少。而且分月领取更符合企业年金作为补充养老金的属性,能让职工退休后在较长时间内每月都领取到补充养老金,更能体现其补充养老金的本质需求。

记者:意见也提出,在各类园区开展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的试点。您认为在加入方式、管理模式以及组织机制等方面,哪些探索最可能会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金维刚:最近几年,一些省市已积极探索在各类园区建立园区人才年金或区域性年金集合计划,这种方式有诸多优势:一是相对简便易行,二是能减少企业管理成本,三是很多园区的人才年金可先针对企业关键岗位骨干等部分人才建立,纳入园区人才年金计划,而非要求企业单独建立覆盖全体职工的年金计划,能减轻企业起步时的缴费负担,更有利于更多企业参与或建立企业年金。从调研情况来看,这种方式效果显著,受到企业广泛欢迎,也是未来的发展方向。此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总结各地园区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从国家层面鼓励推广这种方式,能引导更多地区推行相关举措和探索,进一步总结经验,在具体管理模式上适应各类园区的实际需要。

(采访音频:https://mp.weixin.qq.com/s/Grfs5NiRoshTum8gJi28I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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