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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杨方方:透视慈善,用尊严和情感编织善循环

发布时间:2025-08-25 来源:CFF2008微信公众号 浏览:54次

  按语:“为慈善争鸣”是基金会论坛微信公众号长期开设的专栏,面向基金会和公益机构伙伴、学者、媒体人、政企人士等关心慈善事业发展的人士征稿、约稿或访谈,为行业伙伴提供理性发声的平台。2025年,“为慈善争鸣”专栏得到福建省恒申慈善基金会的资助支持。

  今日发布对浙江工商大学英贤慈善学院教授杨方方的访谈。从辨析“慈善是否等于公益”出发,她拆解了常见概念背后的逻辑悖论,直言“私益慈善”本质仍是公益范畴;谈及慈善动机,她赞同季羡林“不问动机”的智慧,强调过度追问可能强化施受不平等;针对慈善市场化困境,她指出当前供需研究严重失衡,资源错配、信任缺失、闭环成本高等问题亟待破解。她提出,慈善的本质并非道德审判,而是构建有尊严的情感连接。当企业开始将“善”植入基因,当捐赠从“怜悯施予”转向“投资人力”,我们是否正站在一场慈善范式革命的前夜?


CFF:有观点认为,慈善行为分为“公益慈善”“互益慈善”和“私益慈善”。您如何理解慈善和公益的关系?

杨方方:慈善与公益都是具有延展性、弹性、发展性的开阔词汇,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经常被高频、主观地使用,两者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可以结合特定的场景、情境和语境下进行分析。如果不由分说、不分场合地认为“慈善等于公益”,从语义逻辑上就很难成立。毕竟在博大精深的中文世界里,即便近义词“嫉妒”和“妒忌”、“快乐”和“愉快”亦蕴含微妙差异。慈善与公益间也必然存在着多维度、多面向的语义张力。

那么,从慈善法层面上,慈善究竟等不等于公益呢?虽然2016年慈善法对慈善的开放式列举让很多人解读为慈善法倡导的“慈善”等于公益。但第三条的列举和后面慈善组织认定等只是表明:慈善活动和慈善组织是公益的一部分,所有公益活动都“有可能”成为慈善活动,所有社会组织都“有可能”成为慈善组织,但“有可能”并不等于“必然”。所以说,从慈善法规则文本看,慈善并不等于公益,但慈善属于公益。

基于此,可以说,无所谓“私益慈善”和“公益慈善”之分,更不用提“私益慈善不是慈善”之说。因为无论是认同“慈善等于公益”还是“慈善不等于公益,但慈善属于公益”,“私益慈善”的表述都可以转换成“私益公益”,即“私益的公益”。可看出,存在根本性的逻辑悖论,逻辑上明显是不自洽的,那么硬推一下,私益的公益究竟是私益还是公益?“私益性的”作为修饰语,其核心依然指向“公益”,意味着即便包含私益成分,其本质仍属公益范畴。

从本质上说,公益也是一个个具体的私益集合而成的。除非是环保、科研等“助事型”公益,大部分直接“助人型”公益,资源分配环节一定是面对一个个“特定”的受助者。至于“特定”的捐助目标是在募捐之前就特定了还是募捐之后才确定,意义不大,只要开放的、持续的、纵向的、横向的来看,特定受益人有切实需求且不是“我”(自己、家人、亲属等),慈善行为就是公益的。虽然字面上的“公益”具有全部公众或不特定公众之意蕴,但实践中,要用动态的、开放的长期主义视角去看它。无论是直接助事型还是直接助人型,任何组织在任一个时点上都不可能有绝对的“公益”能力。

CFF:我的观点稍有不同:慈善离每个人很近,慈善行为是一种由“私”到“共”或“公”的过程。慈善法在附则里,还规定了群众性互助互济活动和个人求助。所以说慈善行为是否一定具有公益性,我认为值得商榷。

杨方方:这种规定并不能说明互助互济与组织化慈善之间存在私益慈善与公益慈善之别。新修改的慈善法明确了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的地位,就是确认了个体慈善是现代慈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实,我们每个人一旦走出家门,就意味着从私人领域进入公共空间,我们的行为也随之成为一种公共表现。

与其区分公益慈善与私益慈善,我个人更倾向的区分是捐赠方式的区别,而非简单的“私”与“公”。众所周知,传统社会更多是个体间的直接捐助,即使是个体间的捐助微小且零散,但也具备社会效应。现代社会出现了组织化、专业化运作的慈善,不论是个体化慈善还是组织化慈善,都能创造社会价值,都能传递精神能量、建立情感连接,激发受助者的信心和对未来的期待与美好向往。从个体直捐到组织慈善,再到企业化慈善和向善商业,新型慈善形式的出现并未取代传统方式,而是“越现代,越多元”。一个健康的慈善生态需要不同慈善方式之间的优势互补、相得益彰,不存在绝对的优劣之分。感性的个体慈善冲动是最接近人性本能、承载高情感浓度的表达方式,永远都是慈善生态最底层的养料。

另外,“互益慈善”是一个很好的概念,对现代文明很重要。但我们要开放、动态、全面地看待这一概念。互益慈善本质在于构建平等互惠的社会连接机制。互益也遵循“大数法则、风险共担”的保险原理,参与基数越大则系统的稳定性和包容性越强;其次,它突破了传统慈善的单向施受模式,每个社会成员都可能在不同情境下转换身份,每个人既可以是给予者,也可以是受助者,不断模糊强者和弱者之间的界限应该是社会文明发展所向。互益慈善能传达更全面的慈善认知,将“坦然求助”提升为同等重要的善行,既体现了对社会的信任,也为他人创造了行善机会。可以说,理想的互益慈善是公益的范围和慈善的情感的综合体。

区分“慈善”和“公益”不仅是厘清逻辑,更重要的是明晰伦理价值:在物质资源有限的前提下,优先救助需求最紧迫的人,因为不同弱势群体给我们的救助时间窗口不同,迟到的正义很有可能不再是正义。当然,慈善的自主性赋予每个组织根据自身偏好行事的权利。但政府有政府失灵,市场有市场失灵,志愿精神也会有志愿失灵,如果偏向“锦上添花”的慈善组织不在少数,这样的慈善可能在加剧社会不公平。

CFF:1996年10月,在中华慈善总会与人民日报国内政治部联合召开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道德·慈善”研讨会上,季羡林先生说,“慈善可以是很高的层次,无私奉献,也可以有利己的目的。为慈善付出的可以很大也可以很小,可以是金钱,也可以是时间或其他,包容度很大。不管在什么条件下,出于什么动机,只要他参与了,他就开始了他的道德积累。所以我主张慈善不要问动机。”您如何看待慈善行为的动机?

杨方方:慈善行为的动机问题,本质上反映了我们对人性认知的深度。季羡林先生提出的“不问动机”原则具有深刻的现实智慧——它既承认了道德实践的多层次性,也保护了慈善参与的广泛包容性。我从如下三个维度的分析表达对季羡林先生观点的赞同:

一是真实的动机很难问清。道德是多层次的,不仅在不同人之间存在差异,一个人在不同场景和维度会展现出截然不同的道德表现。个人做慈善,往往是感性和理性各种因素混合的结果,既可能源于纯粹的利他精神,也可能包含自我实现的需求。用单一标准评判动机,既不科学也不人道。我们更应关注的是行为本身带来的社会效应,而非纠结于背后的心理动因。

二是动机追问会让捐助和求助处于不平等地位。我们追问动机,到底是想夸奖还是挑剔?过度标榜“强者之光”,也暗示了受助者的生活曾经失败暗淡,是在强化“施舍—受助”的不平等关系。这种叙事将受助者置于道德洼地,迫使他们为获得帮助而承受额外的心理负担。功利性的评价体系会压缩求助者光明正大地表达需求的空间,结果是有些人走投无路也不愿开口,最终走向绝望。实际上,坦然表达需求同样是心怀善念的表现——它既传递了对社会的信任,也为他人提供了行善的机会。健康的慈善生态应该让双方都能保持尊严:捐赠者不必背负过重的道德光环,受助者也无需感到亏欠。

三是慈善的本质价值在于情感连接而非道德评判。慈善最珍贵的本质恰恰在于包容性:让每个参与者都能在慈善场域中,获得属于自己的精神满足。它不要求纯粹的动机,但总能孕育纯粹的感动。当我们将焦点从“为什么做”转向“如何做得更好”时,就能开辟更有建设性的讨论空间。比如关注捐赠者的价值认知(“为何选择这个领域”)、方式偏好(“为何采用这种形式”)等实际问题,既能提升慈善效能,又能避免无谓的道德拷问。特别需要强调的是,这种“不问动机”原则主要适用于个人慈善行为,对慈善组织则应当保持必要的问责机制,因其涉及公共资源的配置和社会信任的维系。

CFF:慈善在市场经济中的价值和作用是什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的慈善有何异同?

杨方方:慈善在市场经济中扮演着多维度的角色:既是经济活动的组成部分,也是社会价值的创造者。从经济维度看,现代慈善已形成规模化产业生态,通过专业化运作创造就业机会并促进资源流通,其表现形式已从传统捐赠扩展到社会企业、共益企业等创新模式,构成“善经济”的重要板块。在精神维度,慈善更承载着促进社会团结、传递人文关怀的深层价值。

与其说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的慈善差异,倒不如说是现代化进程差异的映射,体现的更多是不同现代化水平下的路径依赖。我国慈善发展呈现独特的“混合型”特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并存,传统慈善与现代模式共生。这种特性也可能导致我国慈善事业现代化进程的特殊性——我们可能跨越大型慈善组织主导的发展阶段,直接探索“善企业—善经济—善社会”的跃迁式发展路径。

CFF:您研究“慈善市场”对慈善事业发展有哪些意义?

杨方方:慈善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动态场域,其特殊性在于:第一,主体多元性和资源传递过程的复杂性;第二,市场分层性,分为自愿交换的一级市场和政府调控的二级市场,后者通过财政购买矫正“志愿失灵”;第三,资源多维性,不仅限于物质资源分配,更包含精神价值的传递。

慈善市场的存在,提醒我们要关注效率和效用,而不是只停留在做慈善的资源搬运与自我感动。慈善创新是解决市场失灵的有效尝试。以企业慈善为例,很多互联网企业正经历范式革命:腾讯、阿里等领军企业已超越传统的ESG逻辑,将社会价值创新内化为核心目标。这种转变体现在三个突破:目标维度上,社会价值成为目的,经济收益转为手段;流程维度上,生产与分配环节深度融合;资源维度上,突破物质局限,开发精神资源的无限潜力。这种“边富边仁”的新范式,正在重塑商业与社会文明的互动关系,推动善经济向更高层次发展。

CFF:您在之前的研究中认为,关于慈善市场的供需研究存在严重的不平衡,侧重供给研究,忽视需求研究。为何存在这样的现象?

杨方方:当前慈善研究的确存在严重的供需失衡现象——过度聚焦供给端、忽视需求端研究,主要源于两个方面:一是物质稀缺性思维的惯性影响,学术界长期将研究重点放在资源获取而非需求分析上;二是人文关怀的深度缺失,缺乏对弱势群体真实生存状态和精神需求的系统性研究。

这种研究偏向导致慈善实践出现三重异化:第一,功能窄化。过度强调慈善的物质分配功能,忽视了其作为情感纽带和社会连接器的价值。数据显示,即便在美国这样的慈善大国,捐赠总额仅占GDP的2%,说明慈善的核心价值不在财富再分配规模。第二,主体疏离。多数慈善组织依赖二手信息开展工作,鲜少深入基层了解受助者真实需求,造成资源分配的“大衣困境”——同一社区重复受助与完全遗漏并存。第三,形式单一。慈善行为被简化为物资转移,而服务支持、心理陪伴等更具温度的形式未能获得同等重视。在数字时代人际关系疏离的背景下,慈善更应回归其本质——构建温暖的社会连接。

CFF:商业领域讲求闭环的重要性,链条相对清晰,就是客户(用户)为产品或服务买单,但慈善领域产品或服务的买单者(客户)和使用者(用户)往往是分离的,从捐赠人到受益人的链条比较长,闭环成本高。您如何理解慈善的闭环?不同的慈善行为在闭环方面存在哪些差异?

杨方方:“闭环”的概念很好,真正的慈善应当形成闭环,确保捐赠的意志得以实现,这才是完整的慈善过程。可以让捐赠人明确知道其资金和捐助的去向,也能提升公众对慈善的认知,而不是只聚焦捐赠行为本身,而忽视了捐赠后资金的使用和效果反馈。

现代慈善的闭环链条较长,主要因为专业化和组织化运作的需求,比起商业增加了中介环节,即慈善组织的介入。尽管闭环成本较高,但这种结构有效减少了信息不对称等问题,符合现代化慈善的发展方向。慈善行为不可能立竿见影改变世界,捐赠人也能理解慈善效果的渐进性。因此,闭环不必等同于最终慈善目标的完全实现,而是过程中的透明和及时反馈。

不同的慈善行为在闭环方面当然存在差异,慈善闭环的构建也应当体现差异化设计理念,让不同人根据自身情况和偏好,选择最适合的方式。从定期捐赠到非定期捐赠,不同模式需要匹配差异化的反馈机制:定期捐赠者可能更关注系统性进展报告,而单次捐赠者则倾向获得具体项目反馈。这种多样性不仅体现在财务信息披露上,更应包含项目宣传、参与式活动等增值服务,从而延长捐赠者的参与黏性。当然,唯有回归对慈善主体需求的深度洞察,才能构建真正有效的慈善闭环。

CFF:市场经济条件下,提升慈善资源配置效率,不能回避交易成本。您如何看待慈善市场的交易成本问题?

杨方方:当前慈善捐赠面临的核心困境在于交易成本过高,主要体现在信息不对称和信任缺失两大维度。一方面,求助者与捐赠者之间存在显著的信息壁垒——个人求助者往往只能依赖水滴筹等商业平台,而无法有效对接专业慈善组织;普通捐赠者也缺乏获取项目信息的便捷渠道,捐赠行为多集中在少数知名公益人物或机构,导致大量慈善组织中的优质项目难以触达公众。我们作为业内人士,会挑选信任的组织进行月捐,但普通公众往往只能依赖少数知名人物,例如韩红或陈行甲等。然而,全国有上万家慈善组织,多数人并不了解。公众也很少主动上网查找捐赠项目,便捷的渠道是匮乏的。

另一方面,行业公信力危机进一步推高了参与成本。从郭美美事件到部分基金会的价值观偏差,一系列负面案例持续消耗社会信任,造成求助者与捐赠者双向的“匹配失灵”:弱势群体缺乏可信赖的求助路径,爱心人士则陷入“想捐不敢捐”的困境。

从组织层面看,慈善组织对捐赠人画像了解不足,信息壁垒严重,很多渠道不互通。个人求助平台本身掌握的信息有限,导致审核求助者时存在信息盲区。按照救助伦理,“雪中送炭”应先于“锦上添花”,但现实中我们无法确保最弱势群体得到优先救助,信息滞后是最大障碍。疫情期间,我们曾经能够依靠健康码和疫苗接种系统精准掌握人口信息,这说明技术手段是可行的。在慈善领域的信息系统建设上,可能缺乏同样的决心和力度吧。

CFF:不管是捐赠人(企业或个人)向慈善组织的捐赠,还是慈善组织向其他组织或个人的资助,或是慈善组织对自身持有财产的保值增值安排,本质上都是一种投资。如何激活这些“投资”,以助力“生产”和“消费”,形成慈善市场的良性循环?

杨方方:我想到一个框架,可以把慈善相关的资金分为三类投资。第一是捐赠人的“爱心投资”,以情感和价值驱动,促成资源流向慈善领域;第二是针对受助者的“人力投资”,通过培训、教育等方式让无力者有力;第三是慈善组织的“金融投资”,通过保值增值维持长期运作。我对金融投资不太擅长,但我认为不必局限在传统金融领域,可以拓宽到更多维度。

比如,比尔·盖茨近期表示要尽快花掉九成的财富。不追求细水长流的积累,而是把握有限的时间窗口,实现短期内的集中投入,以达到更大效果。这不禁让人反思:我们是否过于强调财务上的可持续,而忽视了短期集中投入可能带来的质变?

另一个例子,扎克伯格30岁时曾做出一笔巨大捐赠,但并非捐给传统慈善机构,而是投资于年轻人的商业和社会创新。他相信,通过商业和创意手段同样可以带来积极的社会改变。类似商业界的天使投资,其辐射效应可能催生更广泛的经济与社会创新。

然而,目前的慈善运作普遍是“项目式”的,成千上万个项目并行,缺乏以“人的成长”为指向的项目“串联”,没有建立追踪受助者的成长轨迹的个体成长档案,导致支持停留在短期介入层面,难以形成长效赋能机制。而慈善的终极价值在于通过人力资源开发实现社会公平——既要帮助弱势群体获得可持续发展能力,也要释放三次分配在促进社会流动中的深层能量。

慈善事业与社会保障本质都是推动人的全面发展,而人的进步又将反哺社会文明。不同慈善主体之间的力量传递较为理想的状态是“让无力者有力,让有力者有爱,让有爱者更有力”,形成捐赠人和受助者双向提升的良性循环。如果捐赠人因舆论攻击而不敢捐助,或者受助者在过程中得不到尊重而拒绝求助,慈善就会陷入低效循环。

现代慈善需要精准把握参与者的心理阈值:过度轻量化(如娱乐化公益产品)易致浅尝辄止,而过度沉重又可能引发无力感或情感耗竭。关键在于构建“成长型参与”体系,不仅慈善的入口方式重要,跟进、陪伴、引导方式都需要智慧。

CFF:在捐赠人端的“爱心投资”和受益人端的“人力投资”之间,是否还有一种“生产投资”?即一些大额捐赠人希望通过投资让社会组织进行规模化生产,扩大服务和资源供给,形成类似产业集群的效应。您怎么看?

杨方方:是的,大额捐赠者通过支持社会组织规模化运作,以提升服务供给效率,形成类似产业集群的协同效应。这种模式可类比公益领域的天使投资或影响力投资,其核心在于项目筛选与切入点选择。当前社会问题多元,兼具激情、创意与公益精神的群体庞大,潜在投资方向丰富。

以尘肺病防治为例,传统做法往往陷入道德说教或悲情叙事,而现代公益更应激发创意参与——比如举办公益设计大赛,鼓励年轻人研发舒适防护装备。这种模式突破了单纯资金投入的局限,将社会痛点转化为创新机遇,既避免“卖惨式”募捐引发公众疲劳,又能通过专业参与培养年轻群体的公益意识。欧洲的透明口罩设计(服务听障人士)就是典型案例,证明技术创意与人文关怀可以深度融合。

我一直认为,单纯投钱是最低效的思路,关键是激活创意和想象力。可以在无障碍环境、通用设施、公共场所的改进,以及智慧化传播方面都有很多痛点切入。大额捐赠者可发挥资源整合优势,通过议题设置(如无障碍设施改进、智慧化传播等)吸引专业青年参与,赋予其成就感与多元体验。例如明星投资卫生巾工厂,即是从女性关怀切入的典型案例。

传播慈善理念时,也不要把“人人慈善”窄化成人人捐献,一是年轻人对说教和劝捐非常反感,二是只捐献也无法形成慈善闭环。与其倡导“人人慈善”不如倡导“人人向善”,后者更关注行为和善意,而不是一捐了之。

CFF:消费者权益保护,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基石,是维护市场秩序的核心要素。您如何看待捐赠人权益保障对慈善市场运行的重要性?

杨方方:捐赠人权益的保障,首先要尊重他们的自主权,包括“不捐”的权利,不被道德绑架,不被逼捐等。慈善只有在自主自愿的前提下才成立,这是最基本的伦理。就像消费者权益保护有12315这样的投诉渠道,慈善行业也可以设立类似的机制,让捐赠人有地方表达委屈或不满。不过要注意,慈善争议多涉及道德判断,难以像商品纠纷般量化取证,故此类机制更侧重情绪疏导与社会监测功能。

慈善本质是情感驱动的善举,化解相关争议需兼顾法理与人情。以“认捐未兑现”为例,法律虽是底线,但持续的情感沟通更为关键。社会应摒弃对捐赠者的苛责——既不因未捐赠而道德批判,也不因捐赠而恶意揣测动机,避免网络暴力对善意的消解。

尊重捐赠人应体现于三大维度:一是自主权,确保捐赠完全自愿;二是隐私权,禁止擅自公开个人信息;三是知情权与监督权的统一(知情为监督基础)。中国匿名捐赠现象尤为典型,社会需以包容态度守护这份低调的善意,而非以猎奇心态侵犯隐私。

CFF:在您看来,慈善领域改革发展还有哪些重要议题值得研究和探讨推动?

杨方方:过去我比较关注慈善市场的资源交换,也就是慈善生态的中间环节。近两年,我开始关注慈善生态的两端:底部和顶部。

关注慈善生态的“底部”,是因为我发现,慈善市场结构性失衡的深层障碍是慈善基础设施不健全。比如,信息不对称严重,人力资源培养体系薄弱,缺少现代慈善认知传播体系。比如,一个慈善组织想找机构培训人才,往往无处可去;专业人才短缺,我们英贤慈善学院成立不久,培养的本科生还未毕业。组织体系也不完善,行业组织数量有限,缺乏配套服务。相比之下,美国有大量专门做慈善咨询和策划的公司,我们缺乏类似机构,制度体系也不健全。传播方面,缺少面向公众的渠道和内容生产者。专业媒体有限,公众号数量也不多,公众的疑惑得不到系统解答,缺少有效的激活措施。既然基础设施如此欠缺,现代慈善组织发展不尽如人意也就不足为奇了。

除了要加强“底部”的慈善基础设施研究,另一端还要推动“顶部”的慈善创新研究。

中国的慈善创新不能照搬西方模式,因为国情不同。我关注企业慈善,是因为一方面公众对企业做慈善更易产生好感和信任,另一方面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升级迭代价值追求,如蚂蚁集团提出的“双价值一体化创造”便是典型。

未来,或许我们将迎来“慈善企业”时代——企业从源头上便融入善的基因,财富的生产与分配环节实现深度融合。可以预见,当大量“善企业”出现,慈善组织的不少功能会被追求可持续社会价值的企业吸纳,善念将无处不在,“慈善组织”或许会衰退,但这样的社会可能步入更高阶的文明状态。

最后,说一下利己与利他这一长盛不衰的话题,不妨换个视角重新审视。任何组织和个人的生存,都兼具自利与利他,只是比例和动因不同。过去我们认为企业的原动力是自利,慈善组织是利他,但实际上慈善组织也要自利才能生存,企业也有利他价值。当采访一些被视为“牺牲型奉献者”的人或非凡利他者,比如,特蕾莎修女或感动中国人物“丛飞”,他们都不认同“牺牲”这一说法,而是认为“帮助别人就是帮助自己”。在他们的认知里,全世界的人都是“己”。相比之下,我们的道德圈层更窄,家人是自己,亲戚可能就不是了。所以说,自利与利他之间的界限是弹性、动态的,取决于我们如何界定“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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