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
2025年5月18日,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主办的“大病救助中的政社协同”专题交流会在北京国二招宾馆召开。来自民政部、国家医保局和部分省市有关部门及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民政职业大学、南京大学、四川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工业大学、山西医科大学、暨南大学、中国社会保障学会等高校与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以及水滴公司、腾讯公司、轻松筹公司、暖心惠民公司、中国癌症基金会、湖南爱眼公益基金会、湖北省慈善总会等机构代表40多人出席会议。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郑功成主持第一单元会议。
郑功成发言
郑功成指出,疾病是人生难以避免的风险,解除疾病医疗后顾之忧是人民群众最具普遍意义的诉求,在法定医疗保障制度还不能从根本上解除全民疾病医疗特别是大病医疗之忧的情形下,如何调动社会力量助力低收入困难群众减负解忧显得十分必要且非常重要。目前,一些困难家庭无法承受大病医疗费用,进而期望通过慈善捐赠途径来寻求帮助的案例并不罕见,而许多公益慈善组织及具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在筹集社会资源帮助困难大病患者方面做了难能可贵的探索,取得了不容低估的成效,表明来自社会各界的爱心善意是值得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的社会力量,这种慈善医疗捐助特别符合中华传统由近及远由及疏及救急难的行善逻辑,是典型的中国特色慈善事业。他进而指出,相对政府公共投入和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规模,社会力量助力解决大病之忧似乎作用有限,但却是如此宝贵如此可贵,因为它不仅汇聚了亿万人的爱心善意和社会道德良心,而且实实在在地帮助了数以百万计的困难大病患者。因此,相关政府部门应当高度重视社会力量,为开展大病救助的社会公益慈善组织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搭建能够共享的信息平台,在有效的政社协同中进一步提升社会力量救助大病患者的精准度和效率,用多种资源的有序组合帮助困难患者减负解忧。当然,要真正切断贫病之间的链条和解除城乡居民的疾病医疗特别是大病之忧,根本上还必须全面加快优化现行医疗保障制度,切实健全法定医疗保障制度。
王海漪发言
山西医科大学讲师王海漪代表课题组做了题为“中国慈善医疗发展概况”的报告。她指出,慈善医疗是我国多层次医保制度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慈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慈善医疗遵循现代慈善发展的一般规律,即遵循自愿、公益的原色和平等、法治等慈善的现代性底色,同时也具有地区特色,与当地的制度、文化、经济等因素密不可分。她表示,中国慈善医疗的主要特征有三个方面:一是供给形式上,中国慈善医疗主要分为以慈善组织为主体的组织化供给和以民间互助为内核的直接供给。其中,组织化供给主体主要有专门慈善医疗组织和其他慈善组织两大类。专门慈善医疗组织呈现组织规模逐渐扩大,注册类型以基金会为主,发达地区的组织分布远超其他地区,地方性慈善医疗组织为主要举办主体,民政部注册的全国性慈善医疗组织的项目规模远远高于地区组织,组织角色类型逐渐多样化等特征;其他慈善组织的慈善医疗举办则以综合慈善组织为主,其中又以慈善组织系统规模最大,既体现中国特色,又发挥示范作用。在以民间互助为内核的直接供给中,个人大病网络救助仍然是慈善医疗的重要捐赠渠道,传统救助形式仍然在民间发挥着重要作用。组织化救助和民间互助共同构成了我国慈善医疗的主要形态,有别于国际实践,中国人行善的重要途径仍然是民间互助。二是慈善医疗内容类型上,药品援助是我国当前慈善医疗项目总额占比最大的项目,现金资助仍然是我国当前慈善医疗的主要项目,同时慈善医疗服务也体现出专业化发展方向。三是中国慈善医疗的社会分配倾向于选择式。病种上重大疾病及预后好、技术成熟、费用可控的病种更易得到资助,且罕见病救助日益得到重视,群体上儿童群体是慈善医疗救助的主要对象。她认为,现阶段发展慈善医疗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慈善医疗的发展变化不仅体现了医疗保障、社会救助和公卫事业的发展进步,也直接反映在慈善医疗的发展进程中并影响其发展方向。未来,慈善医疗应当向低收入困难群体倾斜,构建有序联动机制,以促进慈善医疗的进一步发展。
沈鹏发言
水滴公司创始人兼CEO沈鹏在题为“水滴筹大病救助案例分享”的报告中指出,水滴公司自2016年成立以来,已走过9年创业历程。创业之初,公司便确立了“用互联网科技助推广大人民群众有保可医”的使命。他表示,近年来水滴公司始终围绕互联网科技更好助力社会保障展开业务,逐步构建起多层次的救助体系。他表示,通过技术赋能,公司实现了筹款效率的大幅提升,筹款者可借助技术破圈,获得更广泛支持。目前,水滴筹已助力340万大病患者筹集670多亿元治病钱,参与捐赠的网友达4.7亿人次。他强调,风控是保障捐赠者信任的关键。水滴公司引入AI风控能力,实现全流程风控覆盖,有效防范了风险。技术助力之外,水滴公司还十分注重人文关怀,筹款顾问不仅助力筹款,还提供家庭关怀和医患协调服务。他指出,水滴公司一直积极探索与医保体系及地方政府的合作,如在浙江缙云试点“缙情帮”项目,构建一站式救助平台,有效避免因病致贫的发生,促进医疗资源公平分配。未来水滴公司还将继续与各方合作,搭建政社协作救助平台,探索更多因地制宜的大病患者助力方式,为患者提供更全面的保障。
刁仁昌发言
南京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刁仁昌在发言中介绍了南京市的医疗救助实践。他指出,南京市医疗救助通过多部门“三联动、三校验”机制,实现了救助人群的精细化管理,托底效能显现,明显减轻了困难群体的经济负担。同时,南京市推动效能优化服务机制,强化了医疗救助的便捷服务;通过信息赋能,推动医疗救助制度的规范运行。此外,长护险、“宁惠保”等补充类保障政策也为医疗救助提供了有力支持。他还指出,未来医疗救助发展应在基本医疗保险“机会均等”的基础上探索医疗救助托底保障的“结果均等”。他强调,需要思考如何发挥公益救助力量,搭建政社协同平台以整合资源,转变慈善力量从被动回应为主动作为转变,并发挥数字资源的价值以提升救助资源和服务的可及性。
陈鹏发言
海南省医保局待遇保障处四级调研员陈鹏分享了“海惠帮”项目的实践经验。他指出,“海惠帮”通过整合政府、慈善组织、企业等17家成员单位,搭建起“1+9+N”多层次医疗救助平台,打破了过去救助分散的局面,实现患者一键申请、多部门联合救助。他指出,该项目设立了政策池和资金池,规范了资金使用,确保了政策的连贯性,并通过医保数据优势,精准衔接药品慈善救助,提升了救助效率。他表示,“海惠帮”通过建立成员单位工作协调机制、大病患者数据共享机制和各成员单位各类资金使用互通机制,确保了救助工作的高效透明。同时,“海惠帮”还在省级三甲医院设立了救助站,并计划逐步向全省医院铺开,以期解决患者申请救助的痛点问题。他指出,“海惠帮”未来将继续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完善多层次医疗救助体系,守护人民群众的健康。
龙云浩发言
贵州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副处长龙云浩从贵州省大病救助实际案例的分析出发,指出实践工作中政协协同的的主要困境表现为三点:一是政府救助“有心无力”,表现为物质救助仍“唱主角”、政策供给“有缺失”、智能服务“差距大”;二是基层服务“墨守成规”,表现为思想观念固化、服务意识不强、资源渠道狭窄;三是社会力量参与“爱莫能助”,表现为供需精准对接有差距、缺乏专业团队,联系协调机制不健全。他建议,未来应扩大政府救助供给,培育壮大慈善组织,提升智能化水平,以构建政策精准发力、社会有效补位、数据智慧联通的政社协同新格局。
中国癌症基金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樊挚敏介绍了中国癌症基金会多年来在癌症防治、患者援助等领域取得的成效以及未来的发展方向。北京众意互联网络科技公司(轻松筹)总经理李延磊介绍了轻松筹重点打造的怀化“微爱互助站”和“萍乡助”项目,并表示未来将积极发挥专业优势、推动经验在各地广泛应用。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副秘书长刘洲鸿介绍了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在公益平台筹款、数字关爱赋能和健康普惠服务三大方向上开展的工作。爱眼公益基金会理事长彭志坤指出当前工作面临救助对象精准识别难、医保报备流程不明确、慈善与医保数据衔接不足及志愿服务报备机制尚待优化等政策协同挑战,亟需数字化赋能及多部门协作以提升救助效率。暖心惠民董事长助理宋奇萍介绍了该平台作为大病救助补充力量,为患者提供专业筹款指导、可视化资金追踪等服务的实践与探索。湖北慈善总会项目部副部长史修平在发言中指出,“一路同行”大病救助项目通过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构建五级联动体系,重点覆盖未纳入低保的实际困难群体。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兼社会救助分会会长、南京大学教授林闽钢主持了第二单元会议。
林闽钢主持并发言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南京大学教授林闽钢在发言中指出,中国大病救助募捐平台在短短十年间迅速崛起,其背后反映了医疗救助领域的现实需求与政策互动。他表示,尽管相关法律制度尚不健全,但平台凭借强大的风控能力和信息管理优势,实现了快速发展,并为政府提供了“社会防火墙”的功能。他强调,随着大病救助募捐平台的发展进入常态化监管阶段,平台需坚持公益性并保持低盈微利,以实现可持续发展。他认为,未来大病救助平台应注重信息管理与服务转型,通过“一户一链”等方式实现信息共享与协同高效,推动大病救助从现金筹集向全周期服务管理转变,为医改与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提供有力补充。
严娟发言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医保专委会常务副主任严娟在发言中指出,尽管当前大病救助体系已取得初步成效,但仍需在三个方面进一步研究与完善。一是政策引导与资源整合,需明确救助标准、资金来源及监管机制,完善政策体系;二是为社会组织提供制度支持,发挥其资金筹措与服务网络优势,助力政策救助工作,形成政府与社会的协同效应;三是增强人群覆盖面与互补性,通过精准识别体系和自助参保等方式,解决保障盲区,防止因病致贫和返贫。她认为,数据赋能是提升精准救助的关键,应建立平台互通互融机制,实现患者数据、医疗资源及救助资金的动态匹配,提高救助资源的利用效率。同时,还需加强宣传工作,提升慈善医疗机构对救助政策的知晓度,确保政策落实到“最后一公里”。
杨立雄发言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社会救助分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杨立雄指出,平台公司在大病救助领域的实践进展迅速,已超出学术界的研究范畴。他表示,平台公司与政府的合作成效显著,通过与海南、浙江等地的合作,解决了个人求助中的真实性问题和信息共享难题。他强调,平台公司借助技术优势,实现了与政府部门的联动协同,为低保和低收入家庭等困难群体提供了精准的医疗救助服务。他认为,这种政社合作模式不仅有效解决了信息和技术问题,还为大病救助提供了有力支持。
朱坤发言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社会发展中心副主任、研究员朱坤在发言中指出,政社协同是提升大病救助效能的关键,政府和社组织需各司其职,完善自身体系。他指出,在“政”的层面,民政与医保部门在救助对象认定上尚未完全互认,部分地区存在脱节现象,影响救助效率。同时,资金整合方面,大病保险和救助基金的整合在部分地区已取得成效,如浙江、南京等地通过等额或差额筹资方式整合基金,有效减轻了医疗救助和居民医保基金的压力,但在全国范围内仍需进一步推广。他强调,在政策层面,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大制度需优化协同,特别是医疗救助制度需明确“托底”方式,调整优化政策,完善救助待遇清单,确保真正兜底。在“社”的层面,他认为,互联网慈善需重点关注非盈利性和信息真实性,防止欺诈和骗捐行为,避免假慈善影响真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
张浩淼发言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社会救助分会副会长、四川大学教授张浩淼在发言中介绍了成都市在大病救助领域的创新性政社协同模式。她指出,2024年12月底,成都市卫健委和社工部颁布的《成都市推进医疗机构医务社工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医务社工的主要任务,包括资源整合、评估患者需求、申请医疗救助以及链接社会公益慈善项目等。她表示,早在2023年,成都市社工机构便提前介入大病救助,通过梳理多层次医疗保障路径、整理救助信息,并在四川省人民医院等重点医院建立“社工+义工”的医务社会服务站,提供常态化的志愿服务,帮助经济困难患者规划医疗费用。她强调,前置医疗救助咨询是该模式的重要亮点之一,通过医务社工评估,帮助大病患者延迟入院并快速申请医疗救助,显著提高了转诊医疗报销比例。
王超群发言
华中师范大学副教授王超群指出,当前公共社会制度结构需调整,2024年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支出达6.8万亿,医保基金支出3万亿,其中医疗救助仅占750亿,与OECD国家相比,我国在养老方面支出占比过高,而健康支出不足。他表示,我国医保制度亟待完善,职工医保实际报销比例当前大约为60%—70%,居民医保则更低,远低于OECD国家水平。他指出,社会救助体系需调整完善,当前体系虽围绕医疗救助展开,但在刚性支出扣减、低边人员帮扶等方面仍面临诸多问题,推动去捆绑化改革是关键,相关认定办法已迈出重要一步,但后续工作仍艰巨。他表示,政社协同虽能实现资源共享,但也需权衡利弊。协同过程中,垄断风险、慈善组织灵活性受损以及信息泄露风险是新挑战。他认为,社会救助中应增加信息服务,拓宽弱势群体的信息渠道。同时,在政策协同中需权衡统一性、灵活性与创新性之间的悖论问题。
李德健发言
浙江工业大学副教授李德健在发言中指出,完善网络救助平台机制是实现政社协同的关键,其中,顶层设计需从五个方面予以回应。一是政府专项平台需搭建信息共享机制,细化各级政府或部门的网络救助信息共享业务。目前,全国层面缺乏政策保障,信息共享和义务对接亟待完善。二是遵循“政府救助在先”原则,在受助人知情同意的情况下,优先实施政府救助,再通过慈善组织或个人求助平台进行补充帮扶。三是强化个人求助平台的信息共享义务,特别是向政府或其他从事社会救助项目的慈善组织共享信息。四是个人求助平台需控制筹款标准,强化对特别困难人员的保障,适当减免费用并简化流程。最后,三类平台需严格保障求助人的信息隐私等权益,避免过度披露个人隐私,以保护个人尊严。
周俊发言
浙江工商大学教授周俊结合自己在慈善领域的研究经历,介绍了温州综合救助体系试点的探索与实践。她表示,慈善力量在大病救助领域的探索主要集中在大规模的基金会,基层服务类慈善组织发展不足,需推动资源下沉,助力其成长。她强调,衔接机制方面,尽管民政部政策明确要求数据沟通连接,但在浙江温州的调研中发现,部门间数据集成及慈善组织与政府间信息对接进展缓慢,尚未完全到位,这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她认为,打通这些“隔阂”对完善救助体系至关重要,应加快推动相关工作,提升救助效率和服务质量。
王乐陈发言
国家医保局待遇保障司医疗救助处处长王乐陈指出,国家医保局主要从以下四点工作入手,牢牢发挥医疗救助的托底保障作用。一是构建“1+3+N”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1”指一套完整的以数据要素为核心的医保领域基础服务设施,依托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实现“一人一档”“一医一档”等精细化管理;“3”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覆盖了医保的95%,低收入人口参保率99%以上。同时,三重保障制度的实际报销水平稳定80%左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超过了90%;“N”则是商业保险、慈善等多种补充形式,满足群众多元化需求。他表示,医保局积极利用慈善力量助力医疗救助,依托医保信息平台,搭建医疗救助信息管理服务平台,降低慈善组织运营成本,提升救助效率。他强调,通过平台开展“跟踪-反馈-评价”闭环管理,可优化慈善组织运行绩效,推动行业发展。同时,医保部门需把握“尽力而为”与“量力而行”原则,明确医保与慈善的职责边界,不断完善平台规则,推动医疗救助与慈善力量的有序协同。他表示,医疗救助是人民的期盼,也是医保部门的职责所在。未来医保局将继续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加强与民政等部门合作,凝聚共识,形成合力,为群众提供更坚实的医疗保障。
蒋玮发言
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司长蒋玮在发言中指出,慈善事业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慈善救助更是我国社会救助体系不可获取的有机组成部分。政社协同是新时代社会救助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新时代社会救助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体现和标志。她认为,大病救助的政社协同应关注三个关键词:一是公平享有,要确保低收入群体公平享有慈善救助,需统一“低收入人口”认定标准,重点覆盖因病致贫家庭,弥补政府救助盲区;二是有序参与,需政府引导慈善组织有序参与,避免资源扎堆,实现救助资源均衡覆盖;三是诚信发展,政社协同需建立诚信机制,既补充政府救助不足,更促进社会价值观的传播,发挥社会治理稳定器的作用。
刘佑平主持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秘书长兼慈善分会副会长刘佑平主持了第三单元会议。
水滴筹事业部及社会责任总经理翟羽指出,患者在确诊后对救助资源了解不足,导致筹款成为其首选,而水滴筹凭借快速筹集资金的优势,通过线下筹款顾问为患者提供及时帮助,弥补了救助资源的错配问题。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李莹指出,大病救助的政社协同在发展中应当注重关注缩小慈善资源地区分布差距、进一步培育慈善资源、推动慈善组织专业化和规范化发展。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副研究员栗燕杰指出,大病救助的政社协同应强调差异化定位与功能互补,动态更新规则以适应需求变化,处理好机制联动与风险切割的关系,同时需平衡政府信息公开与个人信息保护,形成“强公开、强保护”格局。民政部培训中心教授赵晓芳在发言中指出,大病救助政社协同要构建政策平台,打造产教融合的专业培养体系以促进校社融合,推动政、校、社协同创新以构建慈善医疗事业高质量发展生态。中国农业大学副教授高静华指出,大病救助需平衡政府刚性保障与慈善柔性补位,协调不同主体的行政、市场与公益逻辑,构建分层分类救助体系,强化资源整合与专业服务能力,形成政社协同的医疗救助共同体,推动救助从碎片化向系统化、从生存保障向健康治理升级。暨南大学讲师周缘园在发言中指出,避免医疗救助、基本医疗保险、慈善医疗的功能重叠是政社协同的重点内容,未来慈善医疗内容范围可向大病患者的服务需求拓展,实现慈善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华中科技大学副教授陈斌指出,政社协同应明确政府与社会力量的定位,政府需解决医疗资源分配不均衡和保障公平问题,社会力量可补充资金与服务,关注额外费用以提升就医意愿,同时需理顺保障次序并明确信息共享边界,确保协同高效且保护数据隐私。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助理、慈善分会常务副会长彭建梅认为,医疗机构是大病救助的核心场景,大病救助的政社协同要特别关注医疗服务机构如何参与大病救助的政社协同。中国社会保障学会慈善分会副会长、北京师范大学教授谢琼认为,政社协同要防止两种倾向:一是传统路径依赖。二是为了协同而协同。政社协同的目标是政社合力切实改善民生各领域的福祉。政社协同的前提应是需求的精准确定和供给各方责任边界和能力边界的确定,之后才是各司其职、各守其道基础上发挥各自优势的帕累托改进。浙江工商大学教授周俊认为,地方探索中对大病救助清单和慈善帮扶清单的探索经验值得推广,清单制度可直接让老百姓从中获得好处和所需的救助、帮扶。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副秘书长刘洲鸿指出,慈善组织资源有限,政府应承担基本医疗救助责任,慈善组织则可在服务和赋能方面发挥作用,帮助大病家庭在就业和教育等领域走出困境。北京众意互联网络科技公司(轻松筹)总经理李延磊认为,地方实践经验常有地方特性,推广过程中会受到地方财政资源、慈善组织资源等因素限制。华中师范大学副教授王超群强调,政社协同应明确政府与慈善机构的功能定位,政府需兜底保障,慈善组织应聚焦服务与赋能,同时避免信息共享平台垄断,关注地方政府能力差异,推动思想转变,并通过知识共享促进协同可持续发展。
与会者一致认为,解除城乡居民的疾病医疗特别是大病医疗后顾之忧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大使命,当前需要正视现行医保制度还不能从根本上解除疾病医疗之忧的现实,一方面需要全面加快推进医保制度改革走向深化并不断增强其保障功能,另一方面还需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助力减轻人民群众特别是低收入困难群体的疾病医疗负担,唯有疾病医疗不再成为影响城乡居民正常生活的因素,人民群众才能增强安全感并放心消费,进而步入具有更高质量的生活境界。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