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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郑功成:“社会保障领域需要做到四个统一”

发布时间:2025-03-20 来源:人民政协报 浏览:169次

  按语: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稳步提高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在全国两会期间,多位代表与委员聚焦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议题,围绕强化社会保险制度、推动生育支持政策、加强就业帮扶措施等方面,提出一系列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记者:您如何看待社会保障体系在提升民众生活质量、增进民生福祉方面的重要作用?

  郑功成:社会保障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具备的国之重器,关乎国家长治久安和人民福祉。一个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能够有效缓解民众因疾病、失业、年老等风险所带来的生活压力,提升民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同时,它还能促进社会的公平与和谐,为经济发展提供稳定的社会环境。

  建制时失之毫厘,未来发展必定差之千里。我们需要客观正视现阶段社会保障制度公平性不足的问题,通过全面优化现行制度安排,让人民群众对社会保障制度有足够的信心、稳定的预期和公平正义的体验,使其成为构建公正社会、促进社会平等、确保全民共享成果,并引领全体民众迈向共同富裕的高品质、可持续的制度基石。

  具体来说在社会保障领域需要做到四个统一:统一建制理念,明确社会保障是国家公共品;统一法律制度,以良法立良制、促善治,提高立法质量,增强可操作性;统一政策实施规程,确保社会保障制度规范有序实施;统一调配资源,确保全体人民合理共享国家发展成果。如基本养老保险应当真正实现全国统筹,医保制度需要建立中央调剂金来保障欠发达地区群众享受基本医疗服务。

  记者:在社会保障政策的制定与执行中,怎样更有效地吸纳民众意见、反映民众诉求?

  郑功成:首先,应紧紧抓住增强制度公平性这一核心目标任务,持续优化制度安排。通过不断完善制度设计,积极稳妥地缩小不同群体、不同地区之间的社会保障差距,实现更加公平的社会保障分配。

  其次,广泛听取来自不同群体、不同地区的民众意见和建议至关重要,通过公开咨询、听证会、问卷调查等多种渠道,让民众的声音被充分听取和考虑,促进政策制定过程中的透明度和民主性。

  第三,将民众关切融入国家发展的顶层设计并着力推进是关键所在。就业、医疗、养老、托幼等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不仅应当被纳入国家发展的整体规划中,而且要建立督查制度,定期检查落实情况,从而确保社会保障政策能够切实解决实际问题,提升民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实现社会保障政策与国家发展的良性互动。

  此外,要加强社会保障政策的宣传与解读,提高民众对社会保障政策的认知度和满意度。广泛听取民众意见,让社会保障政策真正反映民众诉求,实现科学制定和有效执行。

  记者: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完善社会保障和服务政策”,您认为应从哪些方面着手进一步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郑功成:我们的目标,是构建更加完备、全面覆盖、城乡融合、公平公正、安全稳健且可持续发展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为此,需要尽快增强制度的公平性,继续强化制度的再分配力度,在确保法定社会保障步入公平正义共享的法治轨道并能够给全体人民提供清晰、稳定的安全预期的同时,充分调动经营主体与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以此促使整个社会保障制度的物质基础更加雄厚、保障水平持续提升,进而实现人民生活品质的升华。

  在养老保险方面,应加快优化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着力推进适度普惠的企业年金制度,同时遵循市场法则实施好个人养老金制度。应全面实施中央确定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完善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政策机制,在确保满足老年护理照料刚需的同时,大力发展银发经济。要通过推进社区支持的居家养老、强化失能老年人照护、扩大普惠养老服务、推动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发展等措施,建立更加完善、更加公平的养老保障体系。

  在医疗保障方面,必须加快深化改革步伐,探索职工医保与居民医保并轨方案,加快实现省级统筹。同时,进一步强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全面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在遵循各自规律的条件下着力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确保人民群众能够享受到高质量、可负担的医疗服务。此外,还要加强各科医学专业队伍建设,完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健康需求。

  再者,要特别关注困难群体的保障问题。应当做好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提升残疾预防和康复服务水平;加强困境儿童、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做好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抚恤工作。通过这些措施,确保每一个群体都能在社会保障体系中找到自己的位置,享受到应有的保障。

  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政府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推动政策完善、优化配置公共资源、监督各项制度规范有序运行、确保人民社保权益全面落实,是其应尽职责。而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还需要市场、社会和个人三方面共同发力。政府应当增加对公共领域的投资,以提升社会保障整体标准。保险公司等经营主体需紧密围绕民众需求设计保险产品。

  同时,还要着力支持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特别是要发挥社区慈善的作用,真正建构和谐友爱社区,最终营造人心向善的社会氛围。

  记者: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核心组成部分。对于促进社会保险迈向高质量发展,您有哪些建议??

  郑功成: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进步,社会保险受到了广泛关注。与此同时,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也成为人们热议的焦点,特别是自2011年7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已滞后于社会保险制度的实践发展要求。

  具体看,现行法律存在着部分重要制度要素的缺失,如长期护理保险存在立法空白;生育保险无法适应灵活就业群体不断壮大,更与国家鼓励生育的宏观政策取向不相吻合;对灵活就业群体特别是各种新就业形态的劳动者还缺乏相应规制。

  鉴于此,我连续两年在全国两会期间领衔提出修订社会保险法的议案,希望尽快启动修法程序。在这一过程中,必须更加明确坚持各项社会保险制度的统一性,为各项制度在全国范围内不折不扣地全面贯彻落实提供统一的法律依据。

  在我看来,要重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框架,将生育保险中的医疗服务全面并入医疗保险制度,重构生育津贴制度,增加护理保险的法律规制,并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制度多层次化纳入法律作相应的原则规制。工伤保险应当实现对社会劳动者的全覆盖,并增加工伤保险的康复功能,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作用。同时,着重增强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公正性,并为第二、三层次的养老金体系增添激励效应,促进“三医协同”与综合治理实行分级诊疗,更好地发挥医保基金作用。

  更重要的是,要强化对社会保险制度实施的法律监督,让各方主体履行法定义务,在法律中明确界定各主管部门的职责。遵循管办分离的原则,需进一步清晰界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性质、设立及运作标准,为社会保险制度的规范、有序运行奠定法律基础。

  总而言之,我国的社会保障改革已步入注重理性构建与追求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迫切需要尽快优化现行制度、出台具体政策并强力实施。通过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以矫正过去存在的路径偏差、促进制度实质公平并步入法治化轨道,才能实现理性建制、高质量发展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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