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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基本学理与重大问题专题论坛举行

发布时间:2025-02-26 来源:秘书处 浏览:303次

  2025年2月23日,第十一届全国社会保障学术大会之社会保障基本学理与重大问题专题论坛在国二招宾馆举行。来自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浙江大学、南京大学、南开大学、吉林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等高校和科研机构的30余位专家学者和水滴筹等业界代表围绕社会保障改革、中国式现代化、技术变革、新就业形态、收入分配、医疗保障等关键议题作了发言。

论坛现场

  上午的会议由南京大学教授童星和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鲁全先后主持。

童星主持会议

丁建定发言

  华中科技大学教授丁建定在题为“全面深化社会保障改革必须重视的基本学理问题”的发言中指出,在全面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过程中,必须重视以下基本学理问题。一是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目标,必须从被动选择单一制度目标向主动选择多种目标的协调发展转变,避免追求单一制度目标导致其他目标受损。二是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功能,必须在关注阶段性功能的同时重视整体性功能,追求积极功能的同时避免消极功能,主动争取综合性功能的同时避免消极选择单一性功能。三是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体系,必须在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基本项目的基础上进行结构调整,进而均衡权责关系。四是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道路,必须选择基于收入能力而非身份差异的统一道路。五是社会保障制度的国际机制,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强化国际合作机制建设。

李玲发言

  北京大学教授李玲在题为“用中国式社会保障支撑中国式现代化”的发言中指出,中国式社会保障体系与中国式现代化进程紧密相连,新中国原创了城市劳动保障制度、农村集体经济保障制度,这两项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支撑中国快速实现了工业化。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成功建设了具有鲜明中国特色、世界上规模最大、功能完备的社会保障体系。不容忽视的是,人口结构的变化、快速城镇化以及信息化、智能化时代的到来,给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她认为,中国应当走独立自主的社会保障道路,探索高质量、低成本、高效率、可持续的社会保障模式。通过制度创新、动员组织人民、充分利用信息化和智能化手段,实现覆盖全民、高质量的智慧式社会保障模式,用中国式社会保障支撑中国式现代化。

关信平发言

  南开大学教授关信平在题为“进一步全面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和主要议题”的发言中指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虽已取得显著成就,但仍存在保障覆盖面不足、公平性欠缺、保障力度不够等问题,亟待通过改革加以完善。他认为,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应聚焦于提高公平性、完善覆盖面和适当提高保障水平。具体而言,养老保险需解决待遇不均衡和居民养老保险水平低的问题;生育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应扩大覆盖面;社会救助需提高标准并扩大低收入家庭受益范围;残疾人两项补贴也应进一步扩大受益面。他提出五个改革议题:一是建立统一的全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解决养老保险待遇差异问题;二是将生育保险和长护险扩大到全民;三是改革社会救助标准确定方式,逐步扩大救助对象范围;四是扩大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范围;五是优化各项社会保障制度之间的衔接,避免重复与漏洞。

李春根发言

  江西财经大学教授李春根在题为“用‘六个必须坚持’引领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发言中指出,“六个必须坚持”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体现,为社保改革提供了世界观和方法论指导。具体而言,第一,社会保障改革必须坚持人民至上,增强制度普惠性,满足人民多样化需求;同时要注重再分配功能,发挥互助共济作用。第二,社会保障改革必须坚持自信自立,构建自主知识体系和人才培养体系,推动理论创新与实践相结合。第三,社会保障改革必须坚持守正创新,把握好制度的守正与创新关系,推动制度成熟定型。第四,社会保障改革必须坚持问题导向,优化治理效能,关注人口老龄化等重大问题,推进社保法制化建设。第五,社会保障改革必须秉持系统观念,协同高效推进,从国家现代化战略高度谋划社保事业发展。第六,社会保障改革必须坚持胸怀天下,推动社保事业与全球化趋势相结合,促进命运共同体建设。

严新明发言

  南京大学教授严新明在题为“基本民生的‘政府/市场/社会+时间’四维度研究”的发言中指出,考察基本民生保障,首先需要关注每个个体。从市场维度看,处于劳动年龄阶段的青年和中年人需要面对劳动力市场,每个人都是商品和服务的消费者。从社会维度看,家庭中的每个人都属于并面对社会。从政府维度看,对国民进行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保障是政府的基本责任。从时间维度看,每个人的生命周期从低龄、青年、中年到老龄,在生理、经济和社会方面产生很大的变化,对每个人开展阶段性社会政策及保障,市场和社会应当发挥基础作用,政府负有兜底职责。他认为,在基本民生保障发展过程中,社会始终起到基础作用,政府是一个由低到高介入的过程,市场在政府作用下也发挥着显著的功能。

贾玉娇发言

  吉林大学教授贾玉娇在题为“革新社会保障制度意识形态推动福祉中国建设”的发言中指出,社会保障制度作为国家治理体系中的一项基本制度安排,在中国实现共治、共建、共进、共享与共富的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与社会主义发展的未来蓝图中具有更加重要的作用。在福祉中国建设中,社会保障制度需要顺应与准确反映中国社会主义发展对国家治理体系与制度建设提出的内在要求,变革其意识形态,从而释放中国社会保障制度与中国政治体制优势。一方面,要构建增强家庭保障韧性、形成社会自我保障力、释放市场社会共享力、强化国家推动社会共享的规制力和引导力、与国家治理体系深度契合的社会保障制度;另一方面,要开展中国社会保障自主知识体系建构,开展习近平新时代民生重要论述的学理化体系化阐释,撰写中国社会保障与福祉中国社会读本,形成关于中国社会保障意识形态的学理话语、政治话语与社会话语。

鲁全主持会议

林隆永发言

  久远银海数字政务事业群总经理林隆永在题为“人工智能技术在社会保障领域应用价值分析”的发言中指出,人工智能技术在推动社会保障领域数字化转型中的重要作用,为构建更加智能、高效、安全的现代化社会保障体系提供了有力支撑。他表示,AI技术在社会保障领域的应用价值体现在“高效办事、便捷服务、风险治理、辅助决策”四个关键维度。在高效办事方面,人工智能技术可以有效缓解人力资源短缺问题,并显著提升行政效率。在便捷服务方面,AI技术在拓展服务时空边界、提升服务精准度方面具有突出优势。在风险治理方面,AI技术通过大数据分析和机器学习,能够有效识别异常行为模式,辅助监管部门及时发现并处理违规操作,确保基金安全,同时助力行业恶性事件的预防和化解。在辅助决策方面,AI技术在数据处理智能化和决策支持方面具有显著成效。

翟羽发言

  水滴公司水滴筹事业部及社会责任总经理翟羽在题为“发挥企业创新能动性 助推社会救助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发言中指出,水滴筹于2016年7月正式上线,2024年12月被民政部指定为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截至2024年9月,平台累计为332万大病患者筹集治疗款项663亿元,获得4.66亿爱心人士的支持。作为国内领先的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水滴筹通过技术赋能和线上线下成熟的救助服务网络,实现筹款效率大幅提升,平均每53秒就有一个家庭发起筹款,每秒有9人参与捐助;并依托产品技术、数据管理、AI等能力,以多重审核机制、智能化风控系统为基础,通过大数据验证、社交网络熟人验证等方式全程监控,结合线上线下服务团队且协同医院、公安等力量多方处置,守护爱心善举。与此同时,依托技术创新与产品优化,水滴公司陆续在浙江缙云、海南全省创新探索解决大病救助痛点问题,充分发挥社会力量“补充层”作用,与政府救助、慈善救助形成衔接,助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为社会救助事业注入新动力,展现了企业在社会保障领域的社会责任与创新担当。

丁元竹发言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丁元竹在题为“技术变革视野下的社会保障改革创新”的发言中指出,新一轮技术革命向社会保障制度发展提出了新命题。在技术变革环境影响下,需要通过税收政策调节技术红利,探索促进人类与人工智能之间协作的政策框架,解决好工作岗位流失问题,制定社会安全网计划,采取措施降低由于人工智能内在特点决定的财富和权力集中造成的经济社会不平等。他认为,当务之急是研究包括DeepSeek在内的人工智能发展的社会保障制度,给劳动力市场吃“定心丸”。多模态具身机器人有望在2025-2027年进入养老服务领域,并在2030年后实现规模化应用,但技术突破和商业模式优化仍然是关键挑战。面向未来,需要避免技术激进主义、“技术焦虑”以及“媒体恐怖谷效应”等人工智能陷阱,通过与技术专家合作,推动技术与人文社会科学实现融合。

林义发言

  西南财经大学教授林义在题为“数字经济下的社会保障制度创新”的发言中指出,数字经济时代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消费方式和行为方式发生巨大变化,将多方面影响社会保障制度创新进程。在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过程中,应当关注四个方面:一是借助数字手段优化社会保障治理,进而提升政府数字治理的智慧化水平;二是探索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融合发展的新机制,更好服务于多层次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三是突破既有社会保障制度与政策限制,探索新发展环境下适应数字经济社会风险处置的新路径;四是加快数字化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充分利用网络数字平台优势和社保大数据信息互联互通的优势,构建养老保障、医疗保险以及社会救助信息网络平台。他认为,数字经济下的社会保障制度创新需要重视系统观、整体观在思维层面的引领作用,更加突出以人为本、强调人的全面发展和全过程服务的维度,突出风险系统治理的维度。

曹信邦发言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授曹信邦在题为“数字时代社会保障多方利益冲突的协调机制研究”的发言中指出,数字经济的发展通过岗位互补、替代、创造效应以及数据要素的增值特性,加剧了异质性劳动者之间的利益冲突,同时也引发了新业态从业者与平台企业之间的矛盾。他认为,数字技术与高技能劳动者的互补性提升了其生产效率和收入水平,而低技能劳动者则面临岗位被替代的风险,导致劳动者之间的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此外,数字平台通过规避雇主责任、转移监管责任和控制劳动过程,剥削了新业态从业者的剩余价值,使其缺乏社会保障。他表示,为缓解这些冲突,需要设置一系列协调机制以促进数字经济背景下的社会保障公平性与可持续性:一是重塑劳动雇佣关系,赋予新业态从业者法律主体身份,拓宽雇佣关系边界;二是构建数字税收体系,拓宽社保收入渠道;三是完善教育培训体系,提升劳动者技能水平;四是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扩大社保覆盖范围,并引入全民基本收入制度。

文姚丽发言

  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文姚丽在题为“新中国社会保障的基石:延安时期社会保障法律文献整理与研究”的发言中指出,延安时期的社会保障制度以减灾防灾救灾、军人及退役军人社会保障、教育与儿童保育为核心,不仅为当时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也奠定了新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雏形。她认为,延安时期的社会保障立法具有层级高、内容广泛、体系完善的特点,体现了社会保障的政治责任与公平正义理念。基于历史学的视角对延安时期的社会保障进行研究,为理解中国近现代社会保障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制度逻辑与实践逻辑提供了重要视角,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与现实意义。

下午的会议由厦门大学教授高和荣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王延中主持。

高和荣主持会议

丛树海发言

  上海财经大学教授丛树海在题为“现代化进程中几个收入分配的具体问题”的发言中指出,2035年我国基本实现现代化之时,人民生活应当更为宽裕。测算结果表明,宽裕程度的适宜标准是人均收入“翻一番”,即人均GDP达到15万元,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7万元。他还指出,为了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十五五”和“十六五”期间应当持续提高劳动者最低工资和平均工资水平,建议近期将个人所得税免征额提高至每月6000元,未来五年还可将个人所得税3%、10%、20%的初级税率调整为3%、5%、10%。他认为,我国城乡收入差距长期居高难下,国家在制定有关政策和规划过程中,可以提出到2035年将城镇与农村居民收入比缩小到2倍以内的发展目标。他强调,低收入群体是中国式现代化的“短板”,既需要通过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和平均工资水平加以改善,也依赖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现。

席恒发言

  西北大学教授席恒在题为“社会保障安全规范、协同高效与总体国家安全”的发言中指出,社会保障作为治国安邦的大问题,是人民安全的重要内容,政治安全的重要保障,经济安全的重要支撑,军事、文化、社会安全的重要手段,在国家安全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地位。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通过制度安全、管理规范和基金安全,能够为全体人民提供稳定的安全预期。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不断健全,民生保障安全网不断织密,收入分配调节器功能显著增强,经济运行减震器作用有效发挥,为总体国家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他认为,只有增强可持续性、夯实稳健运行的制度基础,增强可及性、将更多的人群纳入保障范围,增强安全性、健全社会保障安全监管体系,增强便捷性、持续优化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增强规范性、加强法治建设,才能为国家总体安全和中国式现代化提供社会保障制度的有力支撑。

杨方方发言

  浙江工商大学教授杨方方在题为“再分配效应视角下社会保障的价值偏移:风险、成因与复归之道”的发言中指出,社会保障作为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手段,目标是缩小收入差距并实现社会公平,对其再分配效应的考量应综合静态与动态、个体与社会层面。当前,社会保障体系存在价值偏移,这种偏移带来了社会信任的缺失,影响了消费与生育意愿,加剧了教育焦虑,导致社会风险叠加,未能有效激发社会成员的信心与积极行动。她认为,社会保障应从碎片化走向系统化,打破户籍、职业等限制,提升制度质量和运营能力;应从传统的救助思维、保险思维转向福利思维,关注人力资源的全面发展,促进社会总效应的提升;应成为推动社会公平与经济发展的关键力量,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人力资本增值和社会福利的普惠化。

金维刚发言

  浙江大学教授金维刚在题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社会保险问题与对策”的发言中指出,随着“互联网+”行动的推进,我国新就业形态蓬勃发展,从业人员已超1亿人,但现行社会保险制度在适应新业态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参保率低、劳动关系模糊、缴费负担重等问题突出。他认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保难的主要原因包括劳动关系不明确、缴费能力不足、户籍限制以及参保意识淡薄等。他表示,应将社会保险与劳动关系适当分离,增强社保制度的包容性,降低参保门槛,如取消户籍限制、降低缴费基数、引入政府补贴等。同时,要完善职业伤害保障制度,优化医保参保机制,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劳动者积极参保,推动社保经办服务与新业态相适应,提升参保便利性和管理效率。

郭瑜发言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郭瑜在题为“社会支出能降低收入不平等吗?——基于国际比较视角的再讨论”的发言中指出,社会支出是政府干预市场经济和资源配置的直接体现,也是公共财政履行保障和改善民生职责的有效手段。通过在再分配环节推进财政转移支付、织密社会保障安全网、优化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社会支出能够弥补初次分配的不足。实证研究表明,社会支出对收入不平等的改善效应是非线性的,两者之间的关系呈现先正向调节、后逆向调节的“U型”曲线,拐点在社会支出占GDP的23%左右时出现。在不同社会支出类型中,实物型比现金型的再分配效应显著,保护性比投资性的再分配效应显著。2022年经合组织社会支出总体水平为21.09%,虽然位于拐点左侧,但面临持续攀升的压力,部分国家已经进入逆向调节的区间。在相似口径下,2022年我国社会支出约占GDP的13.68%,在快速增长20余年后,2016年起增速有所放缓。

王延中主持会议

褚福灵发言

  中央财经大学褚福灵教授在题为“中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目标框架”的发言中指出,传统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为框架的划分未能清晰体现社会风险类型,应以国际经验为参照,结合国情重构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国际劳工组织、欧盟等机构将社会保障划分为不同分支(如养老、残疾、失业等),其共性在于以风险为导向。他表示,需以社会风险为研究核心,通过理论创新与实践整合,构建兼具国际共性与本土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他提出了中国特色八大社会保障分支:养老保障(应对年老风险,涵盖养老金、服务与福利)、残疾保障(整合工伤与非工伤残疾的预防与支持)、遗属保障(覆盖工亡与非工亡家庭救济)、健康保障(疾病预防与治疗并重,整合工伤医疗)、就业保障(强化失业预防与工资保障)、生育与子女保障(优生优育与托育服务结合)、住房保障(政策住房与补贴并行)、贫弱保障(低保、灾害救助等兜底措施)。该架构旨在系统覆盖“生老病死住失业”等核心社会风险,推动实现“幼有所育、病有所医、住有所居”等民生目标,助力中国式现代化与共同富裕。

刘继同发言

  北京大学教授刘继同在题为“世界现代社会福利国家制度目标原理、十大结构化特征与普遍规律”的发言中指出,基于全球史的分析视角,全球福利制度发展历经了六大阶段,从早期欧、美、日公共服务萌芽到二战后福利国家兴起,当前已进入全球化转型期。现代福利国家是资本主义发展的高级形态,以英国、欧盟为典型,强调国家治理目标与社会福利高度统一,核心特征包括法治化、全民化、平等化及服务生活化。他表示,福利国家普遍遵循着历史阶段性、民族特色显著、以人为本、财政能力决定治理水平、覆盖全民普惠而非仅救助贫困等规律。他认为,我国虽然目前提出了社会主义福利国家理念,但尚未正式确立制度体系,与西方成熟模式存在差距。下一步,我国的福利国家建设需兼顾普遍规律与本土特色,以制度治理实现人的现代化与社会公平。

张浚发言

  中国社会科学院欧洲研究所研究员张浚在题为“全民基本收入计划:一种新的社会保障方式?”的发言中指出,欧洲自1980年代起经历多阶段改革,针对青年群体的社会政策虽表面降低失业率,却未能根治尼特族、工作贫困等深层矛盾,凸显碎片化改革的局限性。在此脉络下,全民基本收入计划被提出作为替代方案,但仍存在根本缺陷:一方面,新社会风险(如心理健康、技能鸿沟)无法通过现金补贴解决;另一方面,该计划与促进就业目标相悖,可能削弱社会治理的制度基础。尤其针对青年群体,全民普惠式收入忽视了个体差异与社会结构性需求,难以替代现有分层保障体系。她表示,社会保障制度与劳动力市场参与之间的平衡是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一个重要维度,应探索“不充分就业”条件下的社会保障方式。

刘宏发言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刘宏在题为“医保结构性改革与医疗总费用控制:来自供方的证据和机制”的发言中指出,普通门诊共济保障能够提高公立医院门诊费用,降低住院费用和医疗总费用。门诊共济改革能够调整供方激励机制和医保战略购买力,影响中小规模、垄断程度较低、职工医保收入占比较高的公立医院的服务能力和资源配置。这项改革的总量提升效应增加了患者对高质量医疗服务的需求,对大型医院的控费效果有限。向退休职工倾斜的报销待遇有效推动了老年健康预防关口前移,显著提升了改革的控费效果。基于实证研究发现,她提出四项建议:一是稳步提高普通门诊共济保障水平,加大医保对基层门诊的支持;二是推动以健康结果为导向的医保支付方式创新,激励供方提供高健康价值、连续性医疗服务;三是加强紧密型医联体建设,推进区域医疗资源整合和上下联动,构建有序的分级诊疗格局;四是加强老年人群的预防保健和健康管理,促进健康老龄化。

翟绍果发言

  西北大学教授翟绍果在题为“全面深化医保改革的底层逻辑、制度规律与政策路径”的发言中指出,风险共济、全民参保与精准扩面是医保的底层逻辑,坚持社会保险风险共担原则与明确全体参保人共享医保基金是医保改革的共识,医保改革思路与目标最终指向制度统一与公平共享。他认为,在全面深化医保改革过程中,应当优化医保结构要素,深化关键机制改革:一是调整医保筹资缴费标准,健全参保长效机制;二是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健全待遇联动机制;三是联通医保共享通道,推动全民健康保障。面向全民健康,需要建设韧性医保的协同治理体系,具体而言:一是加强三医协同发展治理,优化资源配置格局;二是实现逐顶统筹逐底治理,提高医保治理效能;三是推进数智赋能医保治理,强化监管服务质效。

覃双凌发言

  桂林医学院教授覃双凌在题为“做实惠民保 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有序衔接”的发言中指出,在我国医疗保险的制度体系中,基本医保“保基本”,大病保险“保大病”,而传统商业健康保险因高保费和诸多限制,难以覆盖低收入者和高风险人群。在这一背景下,惠民保以其低门槛、低保费的特点,填补了这一制度空白。她表示,惠民保自2015年在深圳首创后,于2020年在全国多地呈现井喷式发展,但近年来参保增速放缓,参保率和赔付率仍面临诸多挑战,如部分群众不了解、免赔额高、一站式结算不顺畅等问题亟待解决。因此她建议,政府应深度参与惠民保的宣传与设计,利用本地医疗大数据优化保障内容和定价,同时强化监管,确保产品赔付率合理,兼顾普惠性和商业性,完善一站式结算,提升参保人体验感,最终推动惠民保可持续发展,助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完善。

龚秀全发言

  华东理工大学教授龚秀全在题为“医疗可及性对死亡质量不平等的影响研究”的发言中指出,基于对“中国老年健康影响因素跟踪调查”数据分析发现,收入差距导致的死亡质量不平等在我国老年人群中显著存在,高收入老年人的死亡质量显著优于低收入群体,而家庭医疗支付能力、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和治疗及时性等因素对死亡质量不平等有显著影响。他发现,家庭医疗支付能力的提升和治疗及时性的改善能够显著降低低收入老年人的痛苦死亡概率,提升其死亡质量;而医疗保险报销比例的提高对低收入群体帮助有限,甚至可能因高收入群体的过度医疗而加剧不平等。因此,他建议增加针对低收入老年人的医疗补贴,优化医保报销政策,同时推动基层医疗与智慧医疗协同发展,以增强医疗可及性,促进死亡质量的公平性。

  与会者一致认为,在进一步全面深化社会保障改革进程中,必须要关注重大理论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保障要实现理性建制、高质量发展,首先需要解决理论共识,并用科学的理论来指导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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