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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德社会保障(住房保障)”交流会在京召开

发布时间:2023-09-16 来源:秘书处 浏览:356次

  2023年9月14日,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在京召开“中德社会保障(住房保障)”交流会,本次会议由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郑功成教授主持,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副主任、副教授杨俊;中国社科院副研究员华颖;中国劳动关系学院讲师蔡泽昊;原德国联邦宪法法院法官莱茵哈德·盖尔(Reinhard Gaier);萨克森-安哈尔特州社会法院主审法官托马斯·哈克斯(Thomas Harks);欧洲委员会专家凡妮莎·赫尔曼(Vanessa Hellmann);艾伯特基金会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赛巧(Sergio Grassi);艾伯特基金会项目经理周琪卓兰;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办公室主任李畅及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保障专业十余名研究生参加会议,北京外国语大学教授王建斌及外交部首席德语高翻肖君为会议作同声传译。

会议现场

  会议伊始,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和德国艾伯特基金会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赛巧分别致欢迎辞。郑功成教授首先代表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和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向德国远道而来的专家代表表示热烈欢迎。他指出,德国的住房价格长期稳定、住房福利发展迅猛,中国需要多加研究德国的住房保障。当前,中国民众的住房成本高,这影响了民生的质量。他表示,中德双方关于住房保障和住房改革的经验交流,一定会形成有益的启示。赛巧先生在致辞中指出,住房保障不仅是德国的重要议题,也是中国的重要议题。他表示希望通过此次交流会了解中国应对住房问题的方案、解决问题时的法治与社会政策原则以及住房保障措施与社会保障体系的衔接方式等。

郑功成致辞

赛巧(Sergio Grassi)致辞

  原德国联邦宪法法院法官莱茵哈德·盖尔教授首先作了题为《通过房产公司公有化实现社会住房》的专题报告。他表示,根据柏林州宪法的相关法条,柏林具有公民提案和全民公投的直接民主机制。随着柏林租金十余年的不断攀升,寻找付得起的居所成为一个令人头疼的大问题。柏林公民认为把持柏林近22万套租房的六大私营房产公司的价格政策导致了柏林房租居高不下,因此在2021年,柏林举行了全民公投,57%的公投参与者赞成将柏林持有房产超过3000套的全部私营房产公司按照一定的标准公有化,进而使租金下降,实现民众住得起房。鉴于此,柏林市政府于2022年3月组建了由不同背景的13名专家组成的专家委员会,论证了房产公司公有化是否符合德国宪法。基于十一次会议和一次公开听证会,专家委员会提交的最终报告指出,多数专家认为按照公投的要求对房产公司进行公有化在宪法上应该是可行的,但他们在一些关键问题上还未达成一致。他指出,理解适用于本案的德国宪法第15条存在很多难点和疑点,支持者认为该条款赋予了国家将特定商品进行公有化改造的权力,反对者认为公有化并不构成对财产权的干预,该条款仅保留了对于经济政策或制度的决定权或处分权,还有观点将该法条所规定的内容视为社会的一项集体的、民主的基本权利,国家并没有被强制要求进行公有化或共有化等等。同时,合比例性的审查、公有化是否具有必要性以及赔偿额的估算和支付等问题也争议颇多。因此,该领域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政治和法律的不确定性,联邦政府和联邦法院对此亦十分谨慎,通过房产公司公有化实现社会住房是否能够成功还是悬而未决的。

莱茵哈德· 盖尔(Reinhard Gaier)作报告

  郑功成教授随后介绍了中国宪法与社会保障的相关情况,他指出,与德国相比较,中国宪法有其特殊性,中国宪法不能作为诉讼的依据,而是作为国家制定各种法律法规、重大政策以及人民权利的依据,更多的是对目标、原则、方向、框架进行规制,中国社会保障的相关立法便是以宪法为根本依据的。中国于2010年起陆续制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多部法律,构成了保障公民福利权的基本法律依据。与此同时,中国中央政府和相关部门还出台了各类与社会保障相关的政策性文件,已经实现了老年人皆享养老金、全民皆享基本医疗保险的目标,实施了如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等各项国民福利,这都表明中国的社会保障已经成为了中国人民共享国家发展成果的基本途径和重要制度安排。他认为,中国社会保障的改革与法治建设亦离不开管理体制机制的建立健全,2018年中国建立社会建设委员会专门负责中国社会保障和劳动领域方面的立法,2018年又重新增设了国家医疗保障局,新组建了退役军人保障部,加之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发改委、应急管理部等部委根据不同的分工共同管理中国的社会保障事务,中国社会保障管理行政体制已进一步得到理顺。他表示,中国式现代化的核心要义是走向共同富裕,创造一个平等的社会,这离不开一个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伴随着中国走向共同富裕的步伐明显加快,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步伐亦会明显加快,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已经从过去长期试验性改革状态走向成熟定型的新发展阶段。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副主任、副教授杨俊介绍了中国住房保障制度历史、法规、现状和未来发展中值得探讨的重点问题。他表示,伴随中国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住房保障制度逐渐废除了政府统一分配住房的做法,代之以“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建立了以“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房”等为主要内容的多层次保障性住房制度。他指出,目前中国已建立了世界上最大的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实现了全体居民“住有所居”的目标。未来,中国住房保障制度需重点关注四个方面:一是提倡“人人有房住”,正确引导住房消费观念;二是从住有所居走向住有宜居,实现居住条件的升华;三是中国的租赁住房在未来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四是采取渐进改革的措施,逐步取消住房公积金制度。

杨俊作报告

  随后,与会者针对两国住房保障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大家一致认为中德两国人民在购置房产的习惯方面存在很大差别,在德国,租房是大部分人的选择,而中国国民普遍会购置房产,家庭住房拥有率远大于德国,这背后有文化因素和社会制度的影响。但是,不管是德国的房屋租赁还是中国的房屋购置,房屋市场的供需关系平衡都是两国住房问题的核心议题之一,解决相关问题的要义都在于在供需之间找到平衡。同时,大家一致认同郑功成教授援引的习近平总书记对住房的定位,即“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住得起”是中德两国政府和老百姓都共同关心的话题。

讨论环节

  最后,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对该次会议进行总结,他再次对赛巧先生、盖尔教授以及来自德国的几位专家表示感谢。他认为此次活动给中德两国提供了一个交流住房保障议题的契机,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住房保障对中德两国人民都至关重要,一个负责任的政府应解决好人民的住房问题,在政策选择和制度安排方面,应注重不同的国情要有不同的区别,不同的阶段要有不同的措施,不同的困难要有不同的应对。针对中国住房保障制度的发展,他认为一是要跟国家的宏观发展战略结合起来,助力于缩小城乡差距和区域差距;二是要与人口流动和人口结构变化规律相适应;三是要对城市的新市民以及有住房刚需的居民施以更加精准和精细的措施。他表示,非常高兴能和德国专家就住房保障问题展开深入探讨,会议的讨论结果具有深远意义,他也相信中国的住房保障发展会越来越好,希望今后有更多的交流机会,期待为德国的同仁提供中国改革实践中的新案例。大概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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