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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何文炯:以高质量社会保障助力中国式现代化

发布时间:2023-05-12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浏览:1370次

  按语: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对促进我国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作出了一系列指示和论述。如何理解其思想内涵及意义?当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重点有哪些?政府部门如何更好落实社会保障制度?《中国劳动保障报》记者就此专访了我会会长、浙江大学民生保障与公共治理研究中心主任何文炯。秘书处现将访谈全文转发于此,与读者分享。


  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记者: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促进我国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如何理解其思想内涵?这一指示有何重要意义?

  何文炯:实现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就是要建设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有效率的社会保障体系,适应共同富裕的进程,为中国式现代化事业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是全面落实国民的基本风险保障权益,给每一个社会成员以稳定的预期,为百姓安居乐业、社会稳定和谐、经济持续发展、国家长治久安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是有效助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通过社会保障制度积极的收入再分配效应,增强低收入群体的现实消费能力和全体社会成员的消费信心,形成促进经济持续增长的内在动力,同时通过社会保障相关的医疗、药事、照护、教育培训等规范服务,促进现代服务业繁荣发展。

  三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明确社会保障各项目职责定位并优化制度设计,适应人口结构变化、劳动力市场变化和人民群众生活方式变化,保持各项制度长期持续健康运行,实现社会保障制度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

  在开启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之际,提出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是对40多年来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建设实践给出了明确的结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社会保障领域的改革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同时应该看到,现行社会保障体系存在诸多不足,因而提出了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命题。

  二是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的社会保障职责予以新的定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持续发展、社会全面进步,现在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开始朝着中国式现代化迈进,这就对社会保障的职责予以新的定位,要努力建设与中国式现代化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

  三是向社会保障学界提出了新的任务。我国社会保障实践虽有悠久的历史,但以社会保险为主体的现代社会保障实践还很短,关于社会保障基础理论和相关技术的研究不够,关于数字化时代的社会保障问题研究更不够。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如何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还有大量的理论和实践问题需要进行持续深入的研究。

  把握新阶段社保改革特点促进权益平等、技术进步

  记者:当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已进入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阶段,该阶段呈现怎样的特点?面临哪些难点?

  何文炯: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进入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阶段,将会有五个特点。

  一是项目体系更完备。社会保障项目因社会成员的基本风险保障需求而设置,随着社会变迁,社会成员面临风险变化,因而社会保障项目需要相应增减,形成更加完备的社会保障项目体系。

  二是制度设计更合理。社会保障制度是整个社会运行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充分重视经济活动、社会生活、人口结构和劳动力市场等要素的变化趋势,适时优化社会保障制度设计,使之惠及范围广泛、待遇适度而稳定、筹资机制更有效、基金收支平衡,保持长期持续健康运行。

  三是政策执行更加一致。社会保障权益是国民权益,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制度,相应地,需要有统一的社会保障政策。因此,社会保障地方分治的因素将逐渐减少,地区间的社会保障政策将更加一致。

  四是服务标准逐步统一。社会保障服务的质量,直接关系到社会成员社会保障权益的实现和他们的体验与感受。因此,社会保障服务需要有统一的标准体系,包括社会保障经办服务和医疗、药事、照护、教育培训等相关服务的标准,以增强社会成员的获得感和基本保障权益的平等感。

  五是部门行为更加协同。社会保障制度目标,有些项目通过资金给付即可实现,但多数项目需要通过有效的服务才能实现。因此,需要各部门和各主体都有合理而清晰的职责定位,建立有效的合作和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各自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社会保障部门与相关服务供给机构及其主管部门的有效协同。

  实现社会保障的系统集成和协同高效,其难点有三。

  一是确立社会保障权益平等的理念。社会保障有基本保障与补充性保障两个层次,其中基本保障注重结果平等,补充性保障注重机会平等。现阶段的重点是,明确基本保障是全体国民的基本权益,而非某一特定群体的权益,其目标是保障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基本生存、基本发展和基本尊严。据此,现行基本保障领域的多项制度需要重新定位。

  二是基本保障领域的利益调整。基本保障是政府利用国家强制力组织实施的项目,其中有大量的公共资源投入。根据现行制度安排,基本保障若干项目实行分类保障和地方分治,形成了既有的社会保障利益格局。按照国民基本保障权益平等的原则,必须控制和缩小群体间、城乡间和地区间的基本保障权益差距,并逐步走向统一,这就需要改变现行的利益格局,这种利益调整具有相当的复杂性和艰巨性,需要循序渐进。

  三是社会保障技术进步。社会保障是一个复杂的运行系统,不仅需要合理的制度安排,而且需要先进的技术方法。为此,需要增强社会保障领域的科学技术含量,深入研究人的寿命、疾病、各类事故及其风险损失规律,有效把握经济发展、社会变迁和个体行为选择规律,使社会保障制度及其运行规则具有更强的科学基础,使社会保障服务成本更低、效率更高,老百姓更满意。

  适应社会变化发展完善社保制度建设

  记者:为促进我国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当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建设的重点有哪些?

  何文炯:现阶段,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建设的重点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增强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统一性。促进社会公平是社会保障最核心的理念,但由于历史和现实的诸多原因,现行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不足。因此,要按照权益平等的原则,朝着公平统一的方向,持续稳步地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包括规范社会保障项目设置,统一社会保障待遇规则和筹资规则,健全社会保障服务标准,控制和缩小社会成员的社会保障权益差距和为获取社会保障权益而支付的成本差异。

  二是增强社会保障制度的反贫困功能。防止社会成员陷于贫困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首要职责,现行社会保障制度对反贫困的贡献较弱。因此,要通过优化制度设计,增强社会保障制度的反贫困功能。

  三是增强社会保障制度的再分配功能。科学合理而有效的社会保障制度必然产生积极的收入再分配效应,现行社会保障体系对收入分配贡献仍有提升空间,某些项目甚至扩大收入差距。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并逐步缩小群体间的社会保障待遇差距,同时通过优化制度设计,增强社会保障制度的互助共济基因,扩大社会保障制度的互助共济范围,培育社会保障互助共济的文化。

  四是增强社会保障制度的安全规范性。社会保障制度唯有安全规范,才能给社会成员以稳定的预期;唯有安全规范,才能实现长期持续健康运行。为此,要在健全社会保障待遇确定规则和筹资规则的同时,加快建立社会保险精算平衡机制,健全社会保障基金运行规则,优化社会保障经办服务规程,建立社会保障相关的医疗、药事、照护和教育培训等方面的服务规范。

  五是增强社会保障制度对社会发展的适应性。人类社会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社会保障制度必须与时俱进。为此,要通过优化制度设计,增强社会保障制度对社会发展的适应性。

  优化社会保障体系助力民生福祉改善

  记者:为更好地落实社会保障制度、增进民生福祉,对于政府部门而言,您有哪些实践方面的建议?

  何文炯:按照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政府需要通过深化改革,优化社会保障体系,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稳定的预期,为民生福祉改善作出应有的贡献。据此建议:

  一是完善社会保障项目体系。随着社会变迁,社会成员的基本风险保障需求发生变化,因而需要改进社会保障项目设置,织密社会保障网。随着全面小康的实现,人民群众对风险保障的诉求提高,这需要通过发展补充性保障来实现。这里的关键是,政府主导提供的基本保障制度恪守“保基本”原则,给全体社会成员以稳定而清晰的预期,从而增强中高收入群体参与和获得补充性保障的内在动力。

  二是扩展社会保障制度惠及范围。现行社会保障采用分类保障的制度安排,致使部分社会成员的某些基本风险得不到应有的保障,因而需要按照基本风险保障权益平等的原则,拓宽部分基本保障项目的适用范围。如把生育保障由职工权益扩展为国民权益,把职业伤害保障由正规就业者权益扩展为全体劳动者权益。

  三是控制和缩小社会保障待遇差距。由于分类保障和地方分治,某些基本保障项目的保障待遇在人群之间和地区之间存在明显的差距,需要通过有效的机制,严格控制并逐步缩小这种差距。稳步提高以农民为主体的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给付标准,逐步缩小老年农民与退休职工之间的基本养老金差距。

  四是优化社会保障运行机制。社会保障涉及众多社会主体,是一个复杂的运行系统,目前相关主体在某些方面未能充分协调,因而需要建立更加有效的运行机制。如在统一制度、政策和待遇规则的基础上,采用适宜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层级,有效落实各级政府的职责并调动其积极性。同时,健全社会保障资金调节机制和财政转移支付机制,均衡地区间的社会保障筹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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