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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业态下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障研讨会在杭州举行

发布时间:2021-12-28 来源:新闻中心 浏览:497次

会议现场

20211219日,浙江大学民生保障与公共治理研究中心和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养老金分会在杭州共同举办学术研讨会,会议围绕“新业态背景下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障问题学术研讨会”主题展开专题学习与研讨,采取现场与线上参会相结合的方式。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南京大学、中山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浙江大学等多所高校的专家学者出席会议。

我会副会长兼养老金分会会长、浙江大学教授何文炯、我会世界社会保障研究分会副会长刘涛分别主持第一阶段、第二阶段会议,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唐钧、郑秉文、西北大学教授席恒、浙江大学教授刘涛、浙江大学研究员金维刚、中山大学教授岳经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娄宇、浙江大学教授何文炯等8位专家学者先后作大会主旨发言。

何文炯致开幕词并主持第一阶段会议

我会副会长兼养老金分会会长、浙江大学教授何文炯在开幕致辞中指出,随着新业态的发展和数字化时代的到来,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都在发生深刻变化,社会保障制度面临诸多新的挑战,国内外社会保障学界开始关注这一重大现实问题,期望学理上予以清晰解释并为政府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提供有效的参考依据。因此,迫切需要加强关于这一问题研究的学术交流。

唐钧、郑秉文、席恒、刘涛(从左至右)发言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唐钧作了题为“民生保障:拓展视野和调整思路”的发言。他指出,从“社会保障”抑或“社会保护”切入,探讨“民生保障”的内涵及我国目前已取得的成就具有重要价值。他表示,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障体系仍存在许多值得深入挖掘的问题,不能照搬书本理论与别国经验,需根据当前的时代特征及我国国情制定具有自身特色的社会保护政策。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郑秉文作了题为“新业态的就业特征与社会保险的应对思路——兼论欧美做法的得失”的发言。他指出,“灵活就业”和“算法”是新业态的两个关键词,当前新业态具有“十大特点”。他还指出,新业态对传统的社会保障、工作条件、工人分类、终身学习、工人权益等五个方面提出了挑战,对社会保障提出的挑战主要表现在员工共享、工作共享、众包就业、协同就业等四个方面。他认为,欧美经验趋向于使新业态走向雇主化,我国则应使社会保障适应新业态,而非让新业态适应社会保障,不应以“一刀切”的态度回应挑战。

西北大学教授席恒作了题为“新业态从业人员社会保险实现路径:融入与共享”的发言。他指出,固化的社会保险制度如何应对新型就业形式与小众群体的出现,应围绕新业态从业人员社会风险分析、社会保险的困境、融入性保障路径、共享型保障路径等四个方面进行阐释与分析。他还指出,需要通过创设政策条件与管理条件,健全并拓展我国社会保险制度,消除新业态从业人员参与其中的显性壁垒,使其更加便利地融入现行社会保险制度中来,不断强化我国基本社会保险的共享功能。

浙江大学教授刘涛作了题为“建立数字时代的社会保障学”的发言。他指出,数字时代的社会保障制度呈现出一种高流动性的状态,数字福利经济时代也具备其核心特征。他认为,进入人工智能社会后,人工智能浪潮将会对社会保障的各个子系统、子项目进行功能性重构,数字化和智慧化时代的社会保障学将面临着全新局面,将延续贝弗里奇模式与俾斯麦模式的相互转化及“俾斯麦模式的贝弗里奇化”的长程转型趋势,可能会走向非缴费型社会保障待遇的时代、走向UBI+UBS的时代。因此,需要建立数字时代和智慧时代的新社会保障学以应对时代大转型。

刘涛主持第二阶段会议

金维刚、岳经纶、娄宇、何文炯(从左至右)发言

浙江大学研究员金维刚作了题为“新业态从业人员社会保险问题与对策思路”的发言。他强调,新业态从业人员中绝大多数因为户籍限制、劳动关系模糊等没有参加社会保险。他提出,新业态从业人员参保的对策思路为顺应新的形势、结合新业态从业人员的特点以吸引尚未参保的从业人员参保,主要包括加强制度吸引力、建立职业伤害保险制度、重点解决新业态从业人员伤残等保障问题、有条件放宽非户籍地新业态从业人员参加当地养老、医疗保险的限制等。

中山大学教授岳经纶作了题为“灵活保障:平台经济从业者的社会保障困境与广东试点”的发言。他指出,政府、平台企业与从业者都不同程度地作用于从业者劳动权益保障缺位这一现实。他还指出,以职业伤害保险为例,应兼具灵活性与社会保障性的同时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灵活保障社会保障体制,研究与具体实践可结合地方试点经验,对于新业态从业者的社会保障问题做出展望。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娄宇作了题为“新业态劳动者的意外伤害保障制度”的发言。他指出,2021年有关新业态从业者的中央文件表明职业伤害保障尚处于试点阶段且缺乏统一的部署、职业伤害保险异于工伤保险、鼓励以商保参加职业伤害保险。他表示,从一般法律与制度构建角度来看,经济从属性是社会保险关系与劳动相联系的转接口,雇员的生活来源是雇主发放的工资,产业社会的各类风都与雇主安排的机器生产相关,因此需要劳资共担风险。他提出,新业态从业者社会保险法律制度设计应将社会保险险种进行“打包”与“拆包”,职业伤害保险应采取更适合灵活就业人员的无因式给付的职业安全保障。

浙江大学教授何文炯作了题为“构建与数字化时代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发言。他认为,在新业态、新经济蓬勃发展的今天,学界应当深入思考一个重大问题:诞生于工业文明时代的社会保险制度能不能适应未来?他强调,应从新业态从业者社会保障问题的现实矛盾入手,围绕社会保险与劳动关系、风险保障领域雇主与雇员的权利义务关系、社会保险费与劳动力成本、社会保险制度的职责定位以及社会保险筹资模式等问题作深入讨论,进而提出我国构建与数字化时代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思路和近期的重点工作。

在举行主论坛后,还平行举行了“平台经济崛起与社会保障制度面临的挑战”、“新业态就业与社会保险制度”等两个分论坛,与会者围绕上述专题展开了热烈讨论。

詹鹏主持分论坛一

分论坛一主题为“平台经济崛起与社会保障制度面临的挑战”,由浙江大学特聘副研究员詹鹏主持,武汉大学副教授张杨波、北京外国语大学副教授闫冬、华中科技大学副教授陈斌、南京大学助理研究员于萌等四位专家学者先后作主题发言。

张杨波、闫冬、陈斌、于萌(从左至右)发言

武汉大学副教授张杨波作了题为“职业风险的形成与化解机制研究——以城市快递小哥群体为例”的发言。他指出,快递职业的风险源自于市场发展、企业边界、社会保护,快递职业风险的类型学研究可以围绕人身伤害风险、快递物品破损丢失风险、物品识别风险、客户投诉风险等四个方面展开,化解快递职业风险的三条路径为通过制度规范来防范风险、通过熟人关系来化解投诉、通过公平交易来转移风险。他强调,要在融合经济学、社会学与社会保障的理论视角下,秉持自上而下以及自下而上的研究立场,遵循国家-市场-社会的研究路径开展职业风险的跨学科研究。

北京外国语大学副教授闫冬作了题为“社会保障缴费基数的‘去工资化’”的发言。他表示,我国社会保险在缴费方面所采取的是分类混合模式,目前所采取的分类混合模式将使我国社保缴费难免步入“底线聚集”的困境、出现监管套利的空间。他认为,以锚定数额替代以工资数额为缴费基数的模式将有助于推动社保关系与劳动关系解绑,以一元化锚定费基构建的二元类型化待遇均等型与待遇差异型的社会保险模式是更优化的模式。

华中科技大学副教授陈斌作了题为“挑战与机遇并存:数字经济对社会保障制度的影响研究进展”的发言。他提出,数字经济给社会保障体系带来了双面影响,对数字经济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应给予相应的政策建议。他表示,对数字经济领域从业者的社会保障问题、数字经济对社会保障制度的双面影响及数字经济社会保障制度问题研究范式等方面的研究现状进行总结评价具备现实与理论意义。

南京大学助理研究员于萌作了题为“青年劳动者为什么选择平台就业?——基于布尔迪厄的资本理论分析”的发言。她从劳动过程视角出发,基于平台劳动市场场域,探讨了青年劳动者如何进入并停留在平台劳动市场的相关问题,并为完善平台劳动者社会保护政策体系提供对策意见。她指出,基于资本所得现状与工作岗位类型间的相关性、平台劳动类型与资本积累间的相关性、平台劳动市场场域内资本的冲突与竞争关系对资本积累所带来的负面影响等三方面,应为平台劳动者提供更为丰富的社会保障,制定支持反映平台劳动“惯习”的政策。

鲁全点评

我会秘书长兼养老金分会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鲁全对四位专家学者的主题发言做了深入总结与精彩点评。他认为,四位讲者的研究视野远远超出了仅仅关注平台从业者社会保障问题的范畴,扩展到了这一群体寻找职业的过程、相关的社会保障问题、相关的理论议题及未来社保问题的解决方案。

张跃华主持分论坛二

分论坛二主题为“新业态就业与社会保险制度”,由浙江大学教授张跃华主持,西安交通大学教授王立剑、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郭瑜、武汉大学副教授薛惠元、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乔庆梅、浙江大学副研究员马高明等五位专家学者先后作主题发言。

王立剑、郭瑜、薛惠元、乔庆梅、马高明(从左至右)发言

西安交通大学教授王立剑作了题为“新业态背景下社会保险制度包容性研究:内涵、审视与调适”的发言。他强调,新业态从业者社会保险困境不仅在于劳动关系判定存在司法困局,还在于与劳动关系挂钩的社会保险制度在制度主体、内容、过程等方面存在不协调、不可及的突出问题。他表示,应以包容性发展理念为指导,分析包容性发展理念和社会保险制度的耦合点应包括主体协同性、内容匹配性、保障可及性等三个维度,新业态社会保险制度的包容性发展建议应包括理念包容、主体包容、内容包容、过程包容、结果包容等五个角度。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郭瑜作了题为“数字经济下的养老保险:挑战与改革”的发言。她提出,基于定性访谈的案例研究,应将现实中的养老保险参保分为传统保障型与灵活变革型,数字经济大潮下养老保险制度面临持续保障与挑战变革并存的发展图景。她认为,从北京市新业态从业者社会保障相关规定及劳动用工所面临的新变化、新挑战出发,结合养老保险的“非商品化”意涵与数字经济市场中不同用工类型及其“商品化”程度,政府应引导和规范数字经济下的雇佣关系和收入分配关系,据此开展养老保险供给侧结构改革。

武汉大学副教授薛惠元作了题为“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研究”的发言。他指出,当前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面临着高缴费费率负担、参保户籍限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可持续挑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难以保基本等问题。他建议,要积极引导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就业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定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兜底措施,探索灵活就业人员职业年金和商业养老保险新模式,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

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乔庆梅作了题为“从地方探索到顶层设计:灵活就业者工伤保险问题及政策选择”的发言。她指出,当前灵活就业人员具有人数多、风险高、保障缺失的特点,理论中的法理基础、公平社会、普遍风险与现实中的超强工作下劳动保护不足、高风险下保障缺失等均要求对建立灵活就业者工伤保险的迫切需求作出回应。她强调,对当前国内灵活就业人员工伤保险实践探索评价应包括覆盖范围、待遇内容、保障水平、保障期限、经营优势等六个方面,灵活就业者工伤保险问题的解决要坚持社会保险基本方向、着眼于顶层设计和长远规划、实现工伤保险去劳动关系化、利用技术创新手段进行决策选择。

浙江大学特聘副研究员马高明作了题为“新业态从业人员社会保险参保状况与成因分析——基于江浙两地调查”的发言。他指出,相关研究现有文献总体不足、深层理论与实证调查研究较少,杭州外卖骑手及淮安市新业态就业人员社会保障参与率的实证调查表明新业态就业人员并非没有参加社会保险。他认为,未来研究应在结合空间、时间、经济流动性等因素构建的数字时代社会保险参保理论修正模型基础上进一步深入。

施红点评

浙江大学副教授施红对五位专家学者的发言做了精彩的点评和总结。她表示,数字经济时代社会保障改革具有必要性,新业态形势下的社会保障形式与传统形式的内在要求存在不一致性,呈现出空间分离、时间分散、关系分化等特点,风险管理为新业态下社会保险发展趋势提供了分析视角。

何文炯总结发言

我会副会长、浙江大学教授何文炯在总结发言中指出,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关于新业态背景下社会保障问题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因而学界应当予以足够的重视并进行持续深入的研究,进而做出原创性的学术贡献。对于中国社会保障学者来说,既是机遇,更是责任,需要充分注重学理、逻辑和证据。他强调,未来新业态下的社会保障问题研究应关注四个方面:一是如何理解、看待新业态;二是数字化时代中社会各主体的行为选择、利益关系如何变化;三是新业态背景下,劳动者的权益受到何种影响,判断应基于何种标准与依据;四是面向未来,现行法规与社会保障制度有何不适应之处,如何确定现行社会保障制度修补完善或整体性重构的发展方向。他表示,今后浙江大学社会保障学科将每年就新业态社会保障相关论题持续举行学术交流会议,欢迎大家关注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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