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
2020年12月6日,由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主办、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养老金分会承办、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协办的第三届全国养老金高峰论坛在北京西苑饭店顺利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为论坛致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副部长、中国社会保险学会会长胡晓义和中国社会保障学会顾问、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原会长宋晓梧出席会议并作大会报告。来自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贸大学、浙江大学、中山大学、吉林大学、武汉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大学、西南财经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20多所高校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人民日报理论部等机构及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的近50位专家学者和有关单位代表出席论坛。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何文炯、申曙光先后主持了论坛开幕式与大会报告。
郑功成致辞
郑功成教授代表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对各位与会者的参加表示热烈欢迎。他指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建议用浓墨重彩的篇幅对新发展阶段的民生发展做出了总体部署,其核心要义是“扎实推动共同富裕”、“让人民生活更加美好,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关键词是“美好生活”、“共同富裕”。从全面小康走向共同富裕,既是国家发展目标的升级,更是民生发展追求的升华,而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无疑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基本制度保障。我国的养老金制度应当完全服务并坚决服从于这一大背景来谋划深化改革与未来15年的发展之路,根本任务是在多层次养老金体系建设上取得实质性进展,让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成为共同富裕的重要制度支撑。他强调,目前的关键是对不同层次养老金制度实行精准定位,并确保在未来15年特别是“十四五”期间得到切实的落实。多层次养老金体系应当包括公共养老金、机构养老金、个人养老金三层次,其中:公共养老金即是法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追求的应当是全覆盖下的制度统一、待遇公平,在切实维护老年人养老金权益的同时,必须强化公平意识与个人义务意识,淡化所谓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市场化思维定势,真正实现公共养老金制度的再分配功能;机构养老金包括职业年金与企业年金,它是机构福利或员工福利的有机构成部分,应从目前只有少数人参与的垄断性制度安排转向满足大众需要的适度普惠型制度安排,除应覆盖传统的正规就业劳动者外,还应向城镇灵活就业者和农村劳动者开放,国家应当对收入偏低的劳动者采取适当的财政补贴政策,以引导更多劳动者参与这一层次的养老金;个人养老金是指各类商业性养老金、个人储蓄性养老金等纯属个人积累养老财富的制度安排,它应完全遵循市场交易法则,由个人及家庭自愿参加,通过平等交易的市场机制来实现。他认为,“十四五”时期养老金体系建设有三大核心任务:一是公共养老金制度实现基本定型,其核心指标是制度统一、全国统筹和缩小不同群体之间的待遇差距,不断强化其收入再分配功能,能够为全体老年人提供稳定可靠的预期;二是机构养老金制度有实质性进展,其核心指标是相关政策成熟、传统的正规就业劳动者基本覆盖、城镇灵活就业者与农村劳动者可以自愿进入,在覆盖面扩大上取得实质性进展;三是个人养老金有实质性突破,其核心指标是出台相关政策、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内生动力、引导中高收入阶层自愿参与。他表示,“十四五”必须理清思路、精准定位,真正形成完整的相对成熟的制度框架并取得实质性进展;“十五五”让相关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十六五”成为全面满足不同阶层或群体在养老金方面的需要并对扎实推进共同富裕起重要支撑作用的制度安排。
胡晓义作大会报告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副部长、中国社会保险学会会长胡晓义在大会报告中指出,覆盖全民的养老保险制度目标要进一步提升,参保质量要更进一步,城乡应在政策方面加强统筹协调。“十四五”时期的养老保险制度应努力实现覆盖率达到95%、覆盖绝对人数达到10.45亿人的目标,重点关注不稳定、非传统就业人员参保问题,城乡统筹则要从主动调整参保人员纳入制度的结构、适当提高居保的强制性、逐渐缩小制度间的筹资落差等方向推进。他还指出,“十四五”和2035年目标的表述中首次将社会保障同税收、转移支付并列作为统一的再分配手段,这是重大的信号和背景,应从坚持公平优先原则、强化公平规则的设计与执行、缩小结果公平差距等三个方面推进,其中,公平规则设计与执行方面已具备框架规制与执行操作的有利条件,结果公平则要从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待遇差”、地区间筹资和待遇差、城乡差别等三个方面统筹推进。他认为,养老保险的可持续面临人口快速老龄化的挑战,但宏观层面只要财富增长就无“断粮”之忧,实质在于代际合理分配,老年人是“可变量”,但技术层面深化改革议程刻不容缓,抚养比下降、制度间差距较大等问题需要深入思考,可持续不仅是养老制度可持续,更是社会机能活力的提升,建议从养老保险基金全国统筹、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扩展筹资渠道等三个方面提升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可持续性。他还认为,多层次养老金制度体系在“十四五”期间应从提升企业年金制度强制性、建立个人养老金制度并健全监督机制、改变养老金二三支柱的延税政策等方面加大建设与完善力度。
宋晓梧作大会报告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顾问、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原会长宋晓梧在大会报告中分析了“十四五”期间养老保险制度应落实的四个问题。第一,要明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方向。他认为,改革不能与基本社会保障的性质相违背,要正确理解社会保障中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厘清初次分配与社会保障的关系,发挥好社会保障再分配的功能,提高社会保障共济功能的同时加大激励。第二,要启动延迟退休年龄。他提出,人口年龄结构在变化,退休年龄也应该随着人均预期寿命的提高而提高。具体实施方面,应遵循分步弹性自愿的原则,并做好延退的舆论导向工作。他强调,目前公众对延迟退休的反对声音很高,但作为学者要站在专业的角度看问题,敢于发声。第三,要实行职工基本养老全国统筹。他认为实施全国统筹的条件已经成熟,全国统筹应统一费率基数和经办机构。此外,还应划拨部分国资补充养老金。第四,要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他强调,截至2019年末,全国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数95963个,参保职工数2547.94万人,企业数增速9.84%,职工数增速6.69%,均达到近五年最高水平,但与基本养老保险相比差距还很大。因此,第二、三层次的养老保险还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应鼓励更多企业建立年金制度,不断提高企业年金的覆盖面。
金维刚作报告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研究院院长金维刚作了题为“‘十四五’时期深化养老保障制度改革的重点”的报告。他认为,“十四五”是我国深化养老保障制度改革、构建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障制度体系的关键时期,我国已于“十三五”时期实现了养老保障制度扩面的目标,“十四五”时期的着力点是提升养老保障制度的运行质量。他指出,“十四五”时期深化养老保障制度改革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重点:一是进一步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需要通过进一步推进全国统筹、合理界定中央与地方的财政责任、加紧制定退休年龄调整政策、逐步提高最低缴费年限、适时调整基础养老金的计发办法等措施为制度改革创造空间;二是城乡居民基础养老保险实质是政府福利性养老金,需要建立个人缴费档次标准的调整机制,扭转个人缴费水平过低的现状,进一步回归社会保险的本质属性;三是促进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需要政府高位推动、出台政策,改变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发展严重失衡的局面;四是大力推进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厘清基金管理权限、绩效考核方式、投资方式、投资范围等,提高基金管理水平。
何文炯作报告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兼养老金分会会长、浙江大学教授何文炯作了题为“共同富裕与养老金体系优化”的报告。他指出,养老金是防止老年贫困的基础性制度安排,也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有效途径,基本养老金制度以互助共济方式促进共同富裕,补充性养老金使中高收入阶层在基本养老金基础上获得更好的保障,共同富裕不是平均主义。他认为,共同富裕视角下养老金领域的问题应从群体间与地区间基本养老金差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职业年金定位等角度反思整个养老金体系的收入再分配效应。他强调,养老金领域中养老金及其功能定位、基本养老金权益的理解、基本养老金权益的实现方式、基本养老金制度调整与改革等若干问题需要进一步分析。他表示,“十四五”时期养老金领域改革发展应包括全力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控制和缩小群体间基本养老金待遇差距、非正规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坚守保基本原则与引导公众理性预期、增强补充性养老金参与内在动力等五个重点方面。
申曙光主持大会发言
林义作报告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西南财经大学教授林义作了题为“‘十四五’时期促进养老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思考”的报告。他指出,“十四五”时期养老保险改革发展面临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改革思路推进遇到阻力与压力、职工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整合目标短期难以实现、制度财务平衡风险问题等挑战。他认为,实现养老保险高质量发展需要重视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与结构优化、弹性化退休待遇方式改革、老龄金融发展等关键政策问题。他表示,推进养老保险高质量发展应从多层次养老保险的发展思路及战略调整、超老龄社会保障方式与保障机制的理论分析框架、中长期发展的多层次养老保障发展战略、多层次养老保险与老龄金融的联动发展、突出经济政策与社会政策的协同、全方位推进老龄国情教育等六个方面发力。
唐霁松作报告
人社部基金监管局原局长、中国社会保险学会副会长唐霁松作了题为“加快推进社会保险信用体系建设”的报告。他指出,社会保险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迫在眉睫。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是顺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建设诚信社会的战略决策;是适应政府转变职能的要求、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的有效手段;是回应广大人民群众呼声,提升便民、高效服务能力的具体体现;是维护公正、公平的社会环境,确保社保费应缴尽缴和待遇发放的准确。但社会保险领域信用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在法律、制度及政策层面仍有不少漏洞和缺失。为此,他强调,要加快推进社会保险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包括加强法制建设、惩戒力度、技术支撑、信息共享、严格监管。
席恒作报告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西北大学教授席恒作了题为“面向‘十四五’:以参量改革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报告。他指出,作为社会保险制度重要组成部分的养老保险,由费基、费率与缴费年限、工作年限、退休年龄等生产要素和养老金待遇水平、劳动贡献指数、平均余命、目标替代率等给付要素构成的平衡设计是养老金机制的核心。他认为,养老金机制是一国养老金制度设计的基础,也是一国养老金制度改革与调整的基础,当养老金机制中的约束参量发生改变时,其关键参量就应做出必要的调整或改革。他分析了养老金生产函数与给付函数中的关键参量改革,认为养老金生产函数参量改革需要实现以下七点:一是规范工资结构,做实养老金缴费基数;二是降低用工单位缴费率并改为强制性的养老保险税;三是降低个人缴费率;四是延长个人缴费年限至全职业生涯;五是以降低用工单位缴费率、税务征收、国有资产划拨为基础,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六是制定科学合理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七是以工作年限为基础,采用渐进式、差异化、有弹性的延迟退休年龄政策。与此同时,养老金给付函数参量改革的关键在于:一是降低现行基本养老保险目标替代率,为用工单位建立强制性、补充性职(企)业年金让出一定空间;二是将长寿风险纳入计发办法计算,以体现个人对养老金给付阶段的责任承担;三是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中嵌入国民年金制度,以增强养老保险的再分配功能。
李艳华作报告
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艳华作了题为“拥抱长寿时代,打造企业医养保障方案”的报告。她指出,世界步入长寿时代,健康养老需求爆发式增长,银色经济成为新增长点。我国多层次医养保障体系日趋完善,其中企业是多层次医养保障体系建设的主力。国家要明确税收优惠支持,鼓励企业开展第二、第三支柱建设。她认为,加强多层次医养保障投入,有利于企业增强长期竞争力。她强调,泰康养老业务全面覆盖GBC多层次医养保障,年金“大受托”服务体系助力养老金第二支柱建设,为企业搭建第二支柱医养福利保障体系,打造医养结合长寿社区等。
当天下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分论坛”、“养老保险综合分论坛”同步举行,16位专家学者在分论坛上发表了自己的最新研究成果。中国社会保障学会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鲁全,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养老金分会副会长、西安交通大学教授张思锋,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养老金分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教授郑伟,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常务理事、西南财经大学教授胡秋明分别主持了分论坛。
职工养老保险分论坛
张思峰发言
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分论坛”上,西安交通大学教授张思峰作了题为“基本养老保险一层独大与制度优化”的发言。他指出,从养老保险改革初始至十九届五中全会,国家政策清晰聚焦为“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现行养老保险制度具有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基本特征,但基本养老保险一层独大、第二层次企业(职业)年金比例太小、第三层次个人缴费型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缓慢。他认为,现行养老保险制度存在待遇不公平、政府承担无限责任、基金积累功能丧失等问题,适当调整参数和增设非缴费型养老金制度的改革设想无法从根本上解决政府事实上承担无限责任问题。他强调,要厘清国家、单位、个人责任的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可以通过“存量不变、增量改革”的“非缴费型公民待遇养老金”过渡方案来进行制度优化。
褚福灵发言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褚福灵作了题为“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意义与方略”的发言。他指出,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起点是地方统筹,是实现责任制而非大碗饭,是实现协同发展而不是“鞭打快牛”。他认为,之所以推进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一方面源于提高基金抗风险能力的需要,另一方面源于提高企业平等竞争环境的需要。他表示,基金统筹是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目标,制度统一是基础,管理健全是关键,技术规范是保障。
刘德浩发言
海南大学教授刘德浩作了题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实现路径研究”的发言。他指出,我国在长达十几年之久的过程中数次提出实现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目标,但是未能得到很好的执行。他认为,统筹层次问题的解决有赖于各项养老保障责权在各级政府间的合理划分,是各方利益平衡的结果,为此需要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统筹统支、分省计算、逐步过渡到全国统筹。他表示,困扰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健康可持续运行的两大核心问题是制度转轨成本和责任划分问题以及地方积累的数万亿养老保险基金的归属和属性问题,建议通过建立地方附加养老金制度,将“老人”和“中人”在原有制度积累的个人账户养老金权益转化为地方附加养老金。
杨再贵发言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杨再贵作了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精算报告”的发言。他介绍了精算模型思路与参数设定,在模型中纳入了当年缴费收入、养老金支出、个人账户余额返还、当年余额和累计结余等变量。他指出,在中情境参数设定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收入和支出均会逐年增长,但支出的增速一直快于收入的增速,累计结余逐年下降。他分析了影响收支结余的因素,呈现了缴费率、工资增长率、单位参保人数占比、缴费工资占统计平均工资比例等参数变化对收支结余不同程度的影响。
米红发言
浙江大学教授米红作了题为“我国加速人口老龄化预测及其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统筹优化的政策仿真”的发言。他指出,在人口老龄化日益加深、预期寿命逐年提高和受教育程度普遍大幅度提升的大背景下,具备参数优化改革措施的“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的实施是大势所趋。他认为,延迟退休推迟了养老金当期收不抵支的时间,但从长期来看,延迟退休的效果将逐步减弱。“全国统筹”+“渐进式延迟退休”双管齐下,能够保证2046年之前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足以弥补当期缺口。他进而提出了四点建议:一是尽快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全国统筹;二是2022年开始实施“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三是开源节流,夯实养老保险基金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四是将保险精算纳入管理范畴,推进养老金精算报告制度的建设。
鲁全发言
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鲁全作了题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质量研究”的发言。他指出,虽然我国城镇化率在逐年攀升,但养老保险制度总缴费人数中城镇职工占比并未与城镇化率相匹配。他认为,“十四五”时期养老保险制度的着力点是提升参保质量,需要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体系,提高其公平性,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快速工业化与城镇化以及就业形态的转变,逐步建成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为核心的基本养老金体系。
王亚柯发言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王亚柯作了题为“我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精算平衡和收入分配研究——基于2019年降费方案前后的分析”的发言。她指出,2019年我国提出了企业降费综合方案,这些方案会影响我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精算平衡和再分配功能。通过利用相关数据估算参保人在工作期的养老缴费和退休期的养老金受益,发现2019年降低社保费率综合方案明显减轻了城镇职工参与养老保险的缴费负担,长期内会使得大部分参保人尤其是年轻人获得较大收益,方案有利于提高企业和职工参保的积极性以及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但由于中老年人临近退休,无法享受降费带来的好处,反而会遭受一定的损失。她认为,各个地方社保部门在贯彻落实降低社保费率方案的过程中,可以依据地方社保资金状况和财政能力,采取养老金计发的过渡措施,以保障待遇水平平稳衔接。
杨一心发言
浙江大学讲师杨一心作了题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持续运行的理性思考”的发言。他指出,全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自2014年开始高于征缴收入,累计结余分布存在结构失衡的问题。他认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基金征缴、待遇计发、基金管理方面存在影响可持续性的诸多因素,他进而提出五点政策建议:一是坚守保基本原则,培育公众对基本养老金的合理预期;二是积极推进制度深化改革,提高制度运行科学化水平;三是按照“权责清晰”思路,强化各方责任分担;四是建立健全多渠道筹资的体制机制;五是建立健全精算报告制度。
养老保险综合分论坛
雷晓康发言
在“养老保险综合分论坛”上,西北大学教授雷晓康作了题为“商业养老保险:制度设计与现实需求的平衡之道”的发言。他指出,保险业发展的顶层设计中,税延型养老保险、健康保险等相关内容已经较为完善,但我国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中出现了制度顶层设计、目标群体意识、政策执行、政策环境等问题,需要从完善顶层设计、激发民众参与激情、发挥执行机关职能、优化政策环境等四个途径进行解决。他认为,未来研究应关注年金保险与人寿险之间的平衡、政府购买保险服务、国家医养结合政策红利等方面。
胡秋明发言
西南财经大学教授胡秋明作了题为“商业养老保险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的机制与路径创新”的发言。他指出,在市场治理机制下与政府治理机制下,养老保险与养老服务存在一种结构分化的趋势,这种结构分化容易产生寻租问题,并导致管理混乱。他强调,我国目前商业养老保险与养老服务融合存在重资产模式和轻资产模式,但都存在治理困境:一方面,重资产模式存在“混合组织资源占用”治理困境;另一方面,轻资产模式存在“混合组织资源供给”治理困境。在混合组织治理机制下,政府的经济治理职能进一步简化,市场职能和社会职能进一步加强,因而对我国进一步深化市场化改革具有方法论上的借鉴意义。他建议,保险公司和养老服务机构要加快组织重构,依托运营端和需求端简化内部结构,建立整合型养老服务体系,实现信息流、资金流、人员流、服务流的闭环流通。与此同时,实现政府主导,多元并举,切实推动社区组织生成和发展。此外,在运营端通过社区人力资本的培育为企业发展提供激励,在需求端通过社区固定资产沉淀对企业服务进行约束,以客户为中心打造生产-生活一体化的商业模式。
郝勇发言
上海师范大学教授郝勇作了题为“养老金体系结构的外部影响”的发言。他指出,从财政角度和企业税负角度分析基本养老金,政府财政支出不足,总体税负较高但劳动者报酬所得占GDP水平较低而不能增加劳动者缴费。他指出,目前补充养老保险的发展整体势态较好,补充养老保险应坚持建设职业年金制度。他还指出,养老保险的第三支柱发展首先的原因不仅在于基本养老金“一家独大”,还在于参保者未能从其获利,应充分考虑商业险的经营机构在考虑自身经营利润下,思考如何将相关经营成果回报给参保者。
王新梅发言
浙江大学民生保障与公共治理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王新梅作了题为“OECD的多层次与世界银行的多支柱养老金之间的对应关系”的发言。她指出,世行建议的未来世界各国养老金应采用的模式为:第一支柱是公共养老金,防止老年贫困;第二支柱是私有化的公共养老金,是收入关联型;第三支柱是私人养老金,包括职业(企业)年金、商业养老保险等。从OECD国家看,目前养老金的模式可以归类为:第一层次为公共养老金(防止老年贫困),第二层次包括公共养老金(参数改革)、私有化的公共养老金(系统改革)、(准)强制参保的企业职业年金,第三层次是私人养老金。她认为,养老金制度的完善必须从零支柱开始,中国养老金制度的短板是零支柱太弱,一支柱不能自我收支平衡。她强调,各支柱的重要程度因收入水平不同而不同,公共养老金收入对于高收入阶层的重要性比起低收入阶层来说要小,但并非意味着不重要。
李放发言
南京农业大学教授李放作了题为“非缴费型养老金的减贫效果研究”的发言。她指出,非缴费型养老金在收入、健康、精神贫困方面具有一定的减贫成效,但在贫困脆弱性方面作用仍然有限,政策后期除收入贫困外,其他维度的减贫效果均不如政策初期。她还指出,非缴费型养老金对农村老年人的收入减贫效果与健康较好老年人的收入减贫作用更佳。她强调,必须认识到非缴费型养老金在减轻老年贫困中的重要作用,必须建立起养老金待遇动态调整机制以维持非缴费型养老金的减贫效果,同时应有多样化的措施、加入多元化的主体来补足养老金在缓解老年多维贫困的功能局限,统筹发展也要看到不同群体差异化的需求。
路锦非发言
华东师范大学教授路锦非作了题为“制度支持、代际交换与中国农村家庭养老——基于利他主义理论和交换动机理论的视角”的发言。她指出,在中国农村家庭养老现实中同时存在利他主义理论和交换动机理论,新农保参保与否对农村家庭代际养老支持的决策和行为均有显著影响,但新农保领取金额对二者影响并不显著,而隔代照料是子女提供家庭养老经济支持的关键因素,交换动机理论在其中存在显著影响。她还指出,现有农村养老保障金额过低,难以对农村老年人的生活产生实质影响,尚难以担当农村老年人养老的主要职责,养老金的实际保障力度应与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紧密相关,要落实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重视家庭交换的现实存在和强大功能,加强农村孝文化的建设与发扬,崇尚中华传统的孝道文化,从思想和理念上引导子女孝顺父母提供代际养老支持。
胡芳肖发言
西安交通大学教授胡芳肖作了题为“农村居民基本养老金适度水平测算研究——以陕西省为例”的发言。她指出,农村居民基本养老金水平偏低问题成为健全我国养老保险制度需要迫切解决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但目前国家政策并没有明确提出各地基本养老金适度水平应当是多高,以及如何进行测定。她认为,陕西省农村居民基础养老金水平偏低,在考虑土地养老保障时,农村居民基本养老金给付水平平均只需要达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4%就可以实现保障农村居民基本养老需求的目标。她表示,应从五个方面进一步完善农村居民基本养老金制度:一是重视提高农村居民养老金水平;二是建立农村居民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三是改革个人账户缴费方式以强化政府财政保障能力;四是拓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来源渠道;五是充分发挥土地和家庭的养老保障功能。
阳义南发言
华南理工大学教授阳义南作了题为“养老金差距、养老服务相对剥夺与老年人健康不平等”的发言。他指出,制度内与制度间的养老金差距本质上都是养老待遇差异,参加同一基本养老金制度的每一位老人都可以清晰地看到(或估测)自己的基本情况以及对应的养老金待遇水平,更易产生明显的相对剥夺感,进而影响其健康水平,而不同制度间的信息阻塞或信息不完全阻碍了老人进行跨制度比较,缓解了制度之间养老金差距可能造成的心理压力。他认为,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应以降低参保老人在养老服务上的相对剥夺水平为调整方向,深化公务员薪酬体系改革,通过解除捆绑缴费规定、提高个人账户收益、加大政策内容宣传、建立风险预防意识等方式来影响城乡居民缴费档次的选择,真正充实个人账户资金,提高养老服务购买能力,进而改善健康状况。他还指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改革应着力于缩小不同行业的养老金给付差距,消除由不同行业缴费基数差异所造成的“逆向再分配”问题。
与会专家就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基金缺口问题、降费率的政策效应等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并对不同层次养老保险制度的功能定位、延迟退休年龄等问题达成了基本共识。与会者强调,“十四五”是我国养老金制度体系建设的关键窗口期,多项重要改革任务需要取得实质性进展,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步伐应当加快,同时为补充层次养老保险制度发展创造空间。此外,在制度改革过程中要特别注重提升公平性,尤其是要关注农民工、低收入者等社会弱势群体。
养老金高峰论坛是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于2018年创设的专门探讨养老金制度改革与发展问题的学术交流平台,旨在整合学界与业界的研究力量,共同促进我国养老金领域的理论、政策与实务研究。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